被控掏空威剛科技 前立委周守訓、名律師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

調查局指控,前立委周守訓擔任上櫃公司威剛科技副董事長期間,看好臺裔美籍徐姓發明家的技術,投資律師童文薰的APOLLO公司,事後想退股,將徐男技術引介威剛董事長陳立白,威剛投資APOLLO公司子公司SAINT共2500萬元美金,周藉此取退股金及回扣共145萬美金,周、童2人涉嫌掏空威剛,臺北地檢署不起訴周、童2人,案經臺灣高檢署15日駁回再議,周、童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調查局指控,2013年臺裔美籍徐姓發明家擁有發熱纖維布、電動機車、無線耳機、香菸濾嘴及盤型馬達等相關技術,因回臺參加招商引資說明會時認識律師童文薰,雙方有意合作,童即設立境外控股公司APOLLO,再下設SAINT等4家境外子公司,分別經營徐的相關技術業務。

童2015年在周守訓妻子汪用和的引介下,認識周守訓,周因看好徐的發熱纖維布技術,即投資童的APOLLO公司50萬元美金,事後周因發現APOLLO公司股東包括法輪功成員,因政治立場想退股,遂再引介徐的電動機車發明技術給威剛董事長陳立白,使威剛的子公司ALLIED投資APOLLO公司子公司SAINT共2500萬元美金,周藉此拿回退股金50萬元美金及回扣95萬元美金,總計145萬美金。調查局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將周、童2人送辦。

檢方調查時,童辯稱,2500萬元是SAINT公司提出的價格,有經過鑑價,她沒給週迴扣,周則辯稱,投資案他沒介入,童是想透過他在中國人脈,說以APOLLO公司借錢,才另籤融資協議,童認爲中國是香菸濾嘴最大市場,童想利用他賺錢。

而威剛董座陳立白則證稱,他有找法律專利事務所所長,和他一起赴美評估徐技術,確認後才籤電動機車合約,未約定佣金或回扣,這是不可能的事。檢方認定,威剛經確認徐的技術後,委託第三方鑑價,沒有違反交易規範,亦查無周收回扣情事,上週將將周、童2人不起訴,並依職權送臺高檢署再議。

臺高檢審查後,認爲北檢偵查已完備,駁回再議,因此周、童2人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