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王志雄「小三」被控侵佔 追訴期過不起訴
「南霸天」王玉雲之子、前立委王志雄的前同居女友王修昭,多年前涉及生活通訊集團虛僞增資案,王志雄因此案遭通緝,7年前被調查局自大陸押返,王修昭則另遭北檢起訴,但她從未出庭應訊,被通緝逾12年,已超過追訴權時效,臺北地院日前先將王女判決免訴,另王女涉及侵佔罪部分,臺北地檢署今將王女不起訴處分。
檢調透露,王女是王志雄在擔任康和租賃常務董事時的秘書,她從秘書到老闆創業,曾是商場女強人,她曾與王志雄同居生下3子。
多年前,王女見電信市場商機潛力無窮,有意在電信市場大展鴻圖,成立生活通訊集團,擔任董事長。之後王女再陸續成立翔弘等多家公司。
檢調查出,生活通訊集團自1989年起,旗下翔弘科技、生活通信、青橄欖科技、爲天科技等公司,以各公司間交互轉帳取得銀行存款憑證後,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並挪用款項。北檢2004年依違反公司法等罪嫌起訴王修昭。另王志雄因人在大陸,一度遭檢方通緝,直至2012年才被調查局自大陸押返歸案。
臺北地院審理期間,王修昭人間蒸發,從未出庭應訊,北院於2007年3月發佈通緝,由於12年6月追訴權時效,已在日前完成,法官今年4月依法判決王女免訴。臺北地檢署今天也偵結王女被控侵佔罪部分,將王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