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投資「辣杯杯」慘賠200萬 被控侵佔獲不起訴

▲陶晶瑩投資餐飲公司賠錢關門,還被控侵佔商品,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藝人陶晶瑩與友人劉吉仁合作成立「辣杯杯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因理念不合關門,陶晶瑩也因此惹上官司,辣杯杯的供應商提告指控陶晶瑩等股東,涉嫌侵佔一批麻辣點心,但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法院也判決辣杯杯要給付這批點心的貨款315萬餘元,點心所有權屬於辣杯杯,本案與侵佔罪構成要件不同,10日處分不起訴陶晶瑩等人。

陶晶瑩、李李仁夫妻與友人藍均齊、劉吉仁在2021年1月6日成立辣杯杯公司,由唯一具有餐飲經驗的劉吉仁擔任董事長,股東們曾開會討論要推出麻辣零食產品,並曾討論採購品項,但因成本問題遭擱置,劉吉仁因理念問題退股後,有批麻辣點心被送到辣杯杯公司,採購人員簽收並上架販售。

供應商吉品養生公司首先到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辣杯杯給付貨款,雖然辣杯杯主張劉吉仁在交易簽約時,身兼辣杯杯董事長,也是供應商吉品養生的總經理,未經股東同意就決定採購,違反常規交易,但法院仍判決辣杯杯應付315萬元4343元,並准予供擔保後假執行。

除了民事求償,吉品養生另外到臺北地檢署控告陶晶瑩、藍均齊涉嫌侵佔這批麻辣點心,但檢察官參考民事判決,認爲法院既然已經認爲辣杯杯要爲交易付款,表示這批麻辣點心的所有權已經移轉到辣杯杯了,沒有侵佔他人物品的問題,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陶晶瑩、藍均齊2人。陶晶瑩在2024年初已經公開表示,投資的辣杯杯公司實體店面已關門,網購部分將結束販售,粗估損失約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