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張圖回顧歷屆立委犯罪史 有無褫奪公權攸關立委解職否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涉及「沙鹿豪宅假交易」、「詐領助理費案」,被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臺中地院今(26日)上午10時宣判,顏寬恆貪污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內政部說明,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有褫奪公權情事,將由內政部依法院判決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歷屆立委判刑定讞後,是否有褫奪公權,因爲這將影響立委職務解除與否。
第五屆民進黨立委周伯倫 涉貪遭褫奪公權解職
民國76年,周伯倫擔任臺北市議員期間,涉入「榮星花園弊案」依貪污罪起訴,經過15年訴訟,最終,民國92年1月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判決後他立即請辭立委職務,提前完成解職。
第六屆民進黨立委徐志明 涉貪遭褫奪公權解職
民國83年9月,徐志明擔任高雄縣大寮鄉長期間,收受「工程回扣」依貪污罪起訴,最終,民國94年10月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立委職務遭到解職。
第八屆國民黨立委顏清標 涉喝花酒挪用公帳遭褫奪公權
民國88年到89年,顏寬恆的父親顏清標擔臺中縣議長期間,與副議長張清堂以公費招待他人到知名酒店喝花酒,再將高額花費分以便餐名義報公帳,當時查出共挪用1814萬餘元依貪污罪起訴。長達10年訴訟過程,民國101年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顏清標當時爲國民黨立委,因獲判「褫奪公權」遭到解職。特別的是,原選區於民國102年1月26日辦理立委補選,由顏清標的長子顏寬恆出馬,最終以1138票差距擊敗民進黨推派,現爲行政院發言人的陳世凱,顏寬恆順利遞補父親立委職務,成爲特殊的因褫奪公權,而形成「父子交棒」的政壇奇景。
▼ 顏清標、顏寬恆父子。(圖/記者遊瓊華攝)
第九屆民進黨立委高志鵬 收賄遭褫奪公權解職
民國95年,高志鵬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涉入「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案」依貪污罪起訴,他與國會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收賄50萬與160萬元,民國107年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
時任立委的高志鵬,因褫奪公權遭到解職,入獄服刑。當時他喊冤,表示皆爲助理之過自己一概不知、自己只是敗選後的戰犯,並呼籲「大家要慎選助理」。隔年立委職務補選,由前民進黨立委余天勝出。
▼前立委高志鵬。(圖/記者屠惠剛攝)
第五屆親民黨立委劉松藩 涉超貸案未被褫奪公權
民國87年,劉松藩擔任立法院院長時,涉入「廣三超貸案」,當時法官認定,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擔任臺中商銀董事長,非法貸款180億元,超貸部分達74億5000萬元,劉松藩協助牽線人頭貸款,事後收受1億5000萬元佣金,民國93年,全案定讞,判刑4年。
那時劉松藩已非院長,而是親民黨不分區立委,在美國考察得知消息後,他表示,感到個人蒙受莫大羞辱,更對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性蕩然無存,感到痛心疾首。他立即宣佈辭去立委職務,退出親民黨。後來他潛逃美國,被臺中地檢署發佈通緝。最終,民國105年11月18於美國洛杉磯病逝,全案予以簽結。曾經叱吒政壇30年,擔任過立法院長、多屆立委的劉松藩,從權傾一時到晚景淒涼,如此戲劇性的反轉,讓外界不勝唏噓。
▼前立法院長頭劉松藩。(圖/翻攝立法院網站)
第六屆親民黨立委邱毅 衝撞法院未被褫奪公權
民國93年,邱毅擔任立委期間,參與「320選後抗議」,因不滿前總統陳水扁成功連任,帶領羣衆非法集會,以宣傳車衝撞、毀壞高雄地院鐵門,造成多名警察受傷。民國95年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14個月、未被褫奪公權,入獄時仍爲立委身分,後因立法院通過減刑法案,減刑爲有期徒刑7個月。
邱毅的案例也是判刑後,未遭褫奪公權,而保有立委資格的案例,當時他除了類似憑單據請款的國會交流費補助外,包括歲費、公費以及立委研究室,仍可繼續請領,遭到外界議論,之後,他於下屆選舉,進入國民黨不分區名單,繼續擔任立委。
▼前立委邱毅。(圖/記者黃哲民攝)
第十屆無黨籍立委傅崐萁 涉嫌炒股未被褫奪公權
民國87年至88年,被稱爲「花蓮王」的傅崐萁尚未從政期間,因炒作「凱聚、華隆等4檔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審理長達21年,民國109年上訴遭到駁回,全案定讞,判刑2年10月、未被褫奪公權。
當時傅崐萁爲無黨籍立委,與邱毅一樣未被褫奪公權,因此「犯罪帶職坐牢、立委薪水照領」,社會譁然。不過當時高院強調,承辦合議庭已說明傅崐萁所違犯之罪並非法定褫奪公權之罪,且沒有宣告褫奪公權必要性的理由,最終,傅崐萁不僅保住立委職務,更在下屆選舉,以國民黨身分贏得花蓮選區立委,擔任現在的立法院國民黨總召。
▼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圖/記者屠惠剛攝)
▼政壇歷屆立委犯罪與褫奪公權回顧。(資料照/記者郭運興製圖,點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