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斗六鐵路高架化被刁難? 鐵道局迴應了

立委張嘉郡6日邀集交通部鐵道局、臺鐵公司會勘,包括雲林縣長、斗六市長林聖爵、多名縣議員、斗六市代表、里長到場表達關切,該處爲內環陸橋,未來高架化進行時,內環路橋將暫不拆除,火車將從陸橋上方的軌道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斗六鐵路高架化推動多年,經昨日會勘終於有突破,但卻傳出交通部對斗六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案始終持反對意見,經歷10幾次重新送審及解決70幾項問題。對此,鐵道局今澄清表示,恐有誤解,絕無刁難情事,交通部與鐵道局皆積極協助地方辦理。

鐵道局說明,此計劃於2017年間經立委劉建國爭取交通部預算補助雲林縣政府辦理可行性研究,歷經縣長李進勇、張麗善規畫後,2019年首次提報交通部審查,審查過程鐵道局積極協助雲林縣府,召開2次初審會議、交通部召開3次審查委員會議。

審議機關包括國發會、工程會、財政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臺鐵公司及外部專家學者,對於雲林縣府所提報告內工程經費估算偏低及經濟效益不足存有疑慮,因此本於專業提出審查意見要求補充或修正,以確認計劃可行性。

鐵道局表示,爲減少公文往返,解決曲線半徑及工程經費估算等專業問題,也協助召開協調會議加速推動,並非退回重新送審。因此,鐵路立體化計劃審查過程中解決工程界面、經費及經濟效益估算等問題,乃各地計劃皆存在的普遍情形,交通部及鐵道局皆積極協助推動地方建設,並無就此案特別刁難。

交通部強調,就各地方政府所提報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皆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劃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審查,全國皆採一致性標準。

鐵道局表示,斗六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也循同樣模式辦理,並無任何不同,依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報告書內容需至少包含工程建造費;對鐵路營運的衝擊分析與解決配套措施,取得鐵路營運機構確認函,出具地方議會同意函,包含地方政府負擔經費額度,經濟效益及財務評估等內容。

鐵道局提到,交通部去年9月召開審查委員會議迄今,雲林縣各級民意代表皆極力爭取此計劃順利推動,雲林縣府尚未提送修正後的正式報告,後續待縣府完成修正報告後,鐵道局將協助辦理後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