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3種簡便管道 加保勞工職災更便利
勞保局表示,特別加保適用對象如自然人僱主及其受僱勞工,例如工頭及其僱工,得由僱主申報自己及員工加保;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平臺外送員及街頭藝人,得由勞工個人申報自己投保;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童工,如童星,得由受領勞務者爲其申報投保。
爲因應民衆臨時性加保需求,勞保局提供3種簡便加保管道,民衆可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包括7-ELEVEN ibon便利生活站、勞保局官網(https://mes.bli.gov.tw/mes/)、官網公佈職業工會,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是從保險費繳納完成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向後指定日期起算,提醒勞工在上工前務必完成申報並繳費,纔有職災保險的保障。
勞保局說,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0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附表,特別加保投保薪資等級共分爲基本工資、3萬300元、3萬4800元、4萬100元及4萬5800元等5級;投保單位(自然人僱主、受領勞務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人員,應按其月薪資總額,向勞保局申報。
勞保局提醒,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家事移工,屬災保法強制投保對象,不適用特別加保制度,勞保局將透過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主動通知移工僱主簡便加保方式,爲其成立投保單位並申報移工加保,並按季寄發繳款單由僱主繳納。
勞保局指出,特別加保適用對象透過上述簡便加保措施參加職災保險,萬一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可獲得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