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衣舞”成“新民俗”?對鄉村文化問題的根源研究

【導讀】“鄉土中國”、“八億農民”,是中國的底色,也是基層治理的基礎。物質水平提升了,鄉村也有了更多文化需求。但據媒體報道,近年來,從過分奢侈的紅白喜事,到脫衣舞表演,大量低俗文化悄悄滲透、日漸盛行於鄉村。

本文基於調研觀察,分析了這一“文化現象”。隨着農村市場化轉型,傳統民俗逐漸失去傳承,農村文化供給不足,一些具有足夠感官刺激且極易傳播的文化類型,開始佔領文化空間。而在鄉村的嚴肅儀式中,“熱鬧”也是必要一環,既是對嚴肅氣氛的平衡,也爲滿足“主人”對氣場、名聲的追求。各種異化的文化產品,就在“圖熱鬧”的需求中蔓延開來。作者認爲,鄉村並非沒有禮義廉恥,只是忽視了內容本身的性質,也漠視了這種文化的危害。由於這些活動與嚴肅禮儀緊密結合,村莊的文化實踐有其自主性,動輒通過行政、法律等手段介入,需慎之又慎;而依靠鄉村自身調節,又同樣困難:一來傳統村莊共同體已解體,村裡很難有仲裁者;二來俗文化的後果是長期的、潛移默化的,很難引起注意。長遠而論,要改變這種現象,需要重建積極向上的新鄉村文化,去填補和佔據文化空間。在此過程中,領導幹部尤其要率先垂範,帶動形成良好風尚,才能真正營造健康、良性的鄉村文化。

本文轉自“經略網刊”,原題爲“俗文化:基層治理的重大挑戰”摘自呂德文著《大國底色:鉅變時代的基層治理》,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君思考。

“俗文化”:

基層治理的重大挑戰

2018 年暑假,筆者和同事在北方某地農村調研時,碰到了一場“脫衣舞”表演。同事是研究民俗的,雖聽說過“脫衣舞”表演在一些北方農村盛行,卻一直不太相信“真脫”;親眼看見以後,大爲感慨。一是感慨斯文掃地,“惡俗”泛起。爲了活躍氛圍,“脫衣舞”女郎在表演期間邀請觀衆互動——當然是葷段子連篇。五六十歲的農村大爺抱着脫得光光的 20 多歲小姑娘的大腿打情罵俏,要多俗有多俗。二是感慨鄉間的歌舞團真是專業。同事小時候練過相聲,有童子功。根據其經驗,那幾位“演員”的舞蹈素養真不算低。尤其是在跳鋼管舞時,我倆都覺得甚是精彩,不自覺地鼓起掌來了——可見其專業功底之紮實。

▍“新民俗”的演繹邏輯

我們在村莊裡走街串巷入戶調查時,隨處可見歌舞團的廣告,可見紅白喜事上請歌舞團表演甚爲普遍。歌舞團在表演過程中穿插一些帶“黃”的節目,包括葷段子、“脫衣舞”,亦是常規。據當地村民說,多年前公安機關曾嚴厲打擊過“脫衣舞”表演,他們也收斂了一段時間;但這幾年又沉渣泛起。可見,“脫衣舞”表演在鄉間市場頗大,接受度極高,儼然成了一些農村地區的“新民俗”。

這個“新民俗”,應該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 90 年代。我們在村裡面看的這場歌舞表演,無論是演員的專業素養、舞臺、燈光,還是節目的編排,都帶着濃濃的酒吧味。20 世紀 90 年代,伴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各種夾雜着現代城市氣息的文化產品大舉進入農村。其背景是,隨着農村的市場化轉型,一方面傳統的民俗活動漸漸失去了傳承,農村的文化供給不足;另一方面,民間藝術團隊在市場競爭壓力下,也被迫轉型。傳統民俗雖有文化積澱,卻不一定符合人們的感官刺激。而城市的文化產品卻具有消費主義特徵,不一定有文化積澱,卻一定能夠刺激感官,調動觀衆的積極性,並且城市文化產品往往與現代媒介相匹配,更適合工業化生產,更容易傳播。其結果是,城市文化產品以“流行”之名義被源源不斷地生產出來,最終佔領了農村文化市場,歌舞團便是其中的典型。只不過,歌舞團表演一開始是以文化產品的面目出現的,它並不“惡俗”。恰恰相反,它豐富了農村文化生活,甚至嵌入到農村的傳統民俗活動之中。

在農村地區,紅白喜事向來是農村文化生活的重要載體。一方面,紅白喜事裡傳承已久的儀式具有教化和規範的功能。就我們的調研,紅白喜事,尤其是白喜事,其儀式雖有略微變化,內核卻未曾改變。喪葬儀式裡的一整套規程,對於表達對逝者的尊重、親人的悲痛以及內隱的社會教化(如祭文裡對逝者的評價),仍具有現實意義。筆者曾訪談過一位農村禮生,據其所言,現在農村條件好了,卻也出現了不少“亂了套”的現象。比如,逝者很可能是個好吃懶做者,“風評”很差,但爲了照顧孝子孝女的面子,祭文就不能寫得太差。再有,子女在逝者生前很可能是不孝子,在祭文裡表達孝子的悲痛感,實在是有點強人所難。如此種種,極爲考驗禮生的用詞和寫作功力,也表明儀式具有極強的規範作用。事實上,鄉間常有輿論,說某某在其父親在世時極其不孝,死後卻裝得像個孝子,真是丟人!當前,農村地區的結婚儀式已改變頗多,很多地方甚至流行西式婚禮,由婚慶公司提供“一條龍服務”。但是,農村裡哪怕是最西化的婚慶儀式,亦傳承了傳統婚姻儀式的核心內涵。

婚慶儀式本身就是一種見證,需要將婚姻締結雙方之間的誠意、對父母的恩情等告知親朋好友,具有嚴肅性。一般而言,禮儀的嚴肅性本身就是一種文化實踐。觀衆並不是無關緊要的角色,而是起到見證的作用。

另一方面,婚喪嫁娶是村莊共同體內部的公共事件,爲文化產品的展演提供了事由和場合。在操辦紅白喜事的過程中,爲街坊鄰居提供一場文化活動,是主人家出於“熱鬧熱鬧”,製造熱鬧氛圍的需要,客觀上又爲村民提供了文化福利。筆者在調研中發現,每個地方提供的文化產品不一樣,甚至不同的事由也會提供不一樣的文化產品。比如,20 世紀 80 年代,農村電影市場開始轉入私人承包,國家的電影藝術也比較繁榮,在各種喜慶場合爲村民包場放一場電影,算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甚至於,很多村莊在村規民約中規定,犯了錯誤的村民爲了表示道歉之意,得包一場電影請村民觀看。一些地方在辦嫁娶之事時喜歡請歌舞表演,但給老人做壽時,還是喜歡請地方劇團唱戲。甚至於,近幾年廣場舞興起,無論婚喪嫁娶,都要請腰鼓隊或樂隊來表演一下,也算是製造熱鬧氛圍的一種有效方法。可見,“圖熱鬧”這個村莊文化實踐,爲各種文化產品提供了天然的場所。

由於儀式已經承擔了嚴肅的教化功能,其他文化產品的主要功能便是製造熱鬧。恰恰是“圖熱鬧”這個村莊文化實踐,爲各種異化的文化產品提供了表達空間。簡言之,這一村莊文化實踐,對觀看者而言是“看熱鬧”,但對主人家而言則是“面子”,兩者之間相互強化。正因爲村民有“看熱鬧”的需求,主人家纔可以通過吸引更多的村民參與而變得“有面子”,而正是主人家需要彰顯自己的“面子”,纔會想盡辦法增加熱鬧的可能性。筆者和同事看到的“脫衣舞”表演,也可以說是歌舞團爲增加“熱鬧”而設置的一個文化產品。

確實,無論是主人家,還是觀衆,都將此作爲一個製造氛圍的手段。在表演現場,舞臺前的第一排都是未成年的小孩,他們蹦蹦跳跳,像是過節。他們看到“脫衣舞”女郎表演“脫衣舞”,還未知其中的內涵,竟鼓起掌來,一個勁地說“好好看啊,好好看啊”。一羣老年大爺大娘坐在看臺中間,甚是安靜,或許他們只是將此作爲一個“熱鬧”的文化產品,低俗與否或許是不重要的。反倒是村裡的小年輕,躲在最後幾排的角落裡窺探着。他們一是不太好意思和自己的長輩混在一起娛樂,二是多少還有點不好意思。表演期間,主人家走向觀衆席發煙,面帶微笑,甚是真誠、友好,看到這麼多人來捧場,想來也是蠻高興,覺得有面子吧。

這麼看來,恰恰是村莊日常生活及文化實踐的嚴肅性,爲那些“圖熱鬧”的文化產品大行其道提供了可能性。其基本邏輯在於,在嚴肅如儀式這樣的文化實踐中,因需要遵從一系列的禮儀要求,很難有區分度。也因此,其主要功能是進行村莊社會的整合。但村莊社會需要另一面,即在嚴肅之外,需要活潑。村莊既需要整合,又需要競爭,因此,禮儀之外,純粹的“圖熱鬧”也是必需的。在村莊的文化實踐中,恰恰是“圖熱鬧”使得村莊競爭得以彰顯:放的煙花爆竹越多,越是熱鬧;舞臺越大,越有排場;能夠吸引眼球的文化產品越多,就越有面子。“脫衣舞”之類的文化產品之所以能夠堂而皇之地呈現在大衆面前,並不是村莊不存在禮義廉恥,而是村莊本身就需要這些看似俗氣,卻能夠較好地製造熱鬧氛圍的文化實踐。

▍“俗文化”的社會基礎

“俗文化”本身不是問題。在村莊文化實踐中,也許從來就不存在只有嚴肅的大雅文化。只不過,任何一個健康的文化實踐,雅俗之間都應有界限。一是在嚴肅的禮儀實踐中,雅文化對俗文化會有天然的改造機制。在各地的民俗傳統中,並不乏用意庸俗的文化實踐,但它們多有改造,並被有機吸納到禮儀中,成了寓教樂的文化產品。二是哪怕是“圖熱鬧”,對低俗文化也應有底線。文化實踐畢竟還是有公共性的,亦多少存在教化功能,因此,衡量文化實踐的低俗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共性。如“脫衣舞”等文化實踐,早已超越俗文化的範疇,成爲低俗的文化實踐。原因是,這些文化是在村莊的公共場合,面向男女老少開放的,僅僅考慮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這種文化實踐就應受到道德譴責。更何況,“脫衣舞”還明顯涉嫌違法。

弔詭的是,如果說依靠禮儀的嚴肅性和歷史傳統的慣性,可以對俗文化進行吸納的話,那麼,在俗文化和低俗文化之間,則面臨界限不清,進而產生異化的現象。筆者和同事碰到“脫衣舞”表演後,甚感震驚,就隨手拿上手機拍照。結果,立馬有一位組織歌舞表演的村民拿起話筒站在舞臺中央喊話,語言甚是霸氣。他說:“本村是文明村,犯法的事咱不幹,請把手機收起來。否則,看你的手機硬還是我的拳頭硬。”從這位村民霸氣的表現看,他是村莊精英無疑。換言之,在當地村莊精英的認知中,“脫衣舞”表演已是常規,並不低俗。

客觀上,當前的村莊已經難以對低俗文化進行自覺抵制。一是絕大多數村莊共同體已逐漸解體,村莊很難再有村莊規範的仲裁者。尤其是在村莊文化實踐中,因其不會對村莊利益產生直接影響,哪怕是村民一時還難以接受,久而久之也會習以爲常,村莊精英也會成爲低俗文化的維護者。二是村莊的自我調節機制往往週期長、見效慢。通常而言,村莊的自我調節機制需要由特殊的村莊公共事件觸發出來,而低俗文化很難製造事件。比如,“脫衣舞”長此以往,必定會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會影響鄉風文明,但這種影響卻很難建立因果聯繫,也很難出現不良事件讓村民警醒。因此,如果不對低俗文化加以干預,更容易出現的情況是它會自然成爲鄉間的“惡俗”,而不是自動消失。

從全國來看,低俗文化很有擴張的勢頭,只是每個地方表現不一樣而已。有些地區主要表現爲“脫衣舞”表演等公共文化活動,甚至於,前幾年媒體還有過在喪事上跳“脫衣舞”的報道。有些地區則表現爲封建迷信活動的泛起,一些地方的活死人墓、豪華墓地甚是氾濫。有些地方在婚禮等場合,表演如灰公醋婆等惡作劇,甚至還出現藉機騷擾伴娘的現象。麻煩在於,這些低俗文化實踐基本上都披着民俗或風俗習慣的外衣,是地方政府和執法機關並不進行常規治理的領域。

故而,當前的基層治理面臨着一個重大挑戰:如何有效規制村莊生活和文化?客觀上,村莊文化實踐有其主體性,這恰恰也是村莊活力的表現。在這個意義上,運用行政和執法手段介入村莊文化實踐,需慎之又慎。但是,當前的村莊早已融入現代化的潮流之中,其自主調節機制越來越難起作用,放任低俗文化氾濫,必定會影響健康的村莊生活。當前,各地基層政府以鄉風文明建設爲契機,積極規制農村的低俗文化。比如,通過建立紅白理事會,幫助村莊自我調節辦事規則;通過發揮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倡導新風尚。

從筆者的調研看,這些做法在全國各地農村都起到了積極作用。其直接作用是,極大地降低了農民的人情開支,減少了浪費。事實上,農村文化實踐從來不是自生自發的結果,而是文化供給和需求相匹配的結果。欲真正規制“脫衣舞”等低俗文化,不僅需要基層政府參與村莊文化的規制,從需求端堵住低俗文化的入侵,還要積極培育健康向上的文化實踐,爲農村供給更多更豐富多彩的文化產品。在一些農村地區,農民自發成立的腰鼓隊、樂隊等逐漸佔領了部分文化市場,這一現象具有啓示意義。一句話,對於農村的文化實踐舞臺,若積極健康的文化不去佔領,低俗文化就會去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