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 停留期限第27次延長30日
移民署考量疫情嚴峻針對在臺停留外國人自動延長停留期限30日。(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考量國內外疫情仍然嚴峻,又我國邊境尚未全面開放,針對2020年3月21日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30日。
移民署強調,爲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併兼顧家人團聚需求,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移民署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已26度宣佈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爲第27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移民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