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留臺逾180天外國人 4度延長30天

移民署15日表示進行第4次外國人停留延長。(移民署提供 /陳鴻偉臺北傳真)

移民署15日表示,因應疫情影響,在臺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天者,將進行第4次的自動延長居留,只要是2020年3月21日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的外國人士,都可再行停留30天。

移民署指出,考量國外不少地區疫情仍十分嚴峻,爲避免國際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並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進行第4次的延長居留。

今年以來,移民署已分別於7月17日、8月14日及9月14日,3度宣佈外國人自動延長3停留,每次均爲30天,10月15日爲第4次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