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傑酒駕 士檢聲請簡易判決

演藝事業看好的王柏傑,今年以來接連上社會新聞。(資料照片)

王柏傑今年6月18日酒駕撞上游覽車,因酒測值0.44毫克,遭警方送辦。王柏傑辯稱是前一天喝酒,沒想到酒沒退,士林地檢署5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王柏傑,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王柏傑今年3月才與修杰楷在KTV與人爆發肢體衝突,鬧上警局,結果他6月18日下午在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與遊覽車發生擦撞,雙方均未受傷,但員警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44毫克,他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訊後諭知王柏傑5萬元交保。

王柏傑供稱,6月17日晚間他喝了威士忌和啤酒,隔日因載與謝欣穎的愛犬去美容院洗澡,纔會開車上路,沒想到過了一夜酒精還沒消退,他也覺得很驚訝,但既然做錯事就會乖乖接受懲罰。

對於遭起訴,王柏傑透過經紀人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消息,但都會配合規定和程序,也會虛心接受相關懲罰」。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