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9.6kg雞爪海運來臺!越女嘴饞獲緩起訴 要她貼10篇警惕文

▲海關人員日前開箱查驗發現有批大陸海運的「雞爪、鴨掌」等立刻查扣循線找到越南籍女子,函送偵辦。(示意圖/防檢局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嘴饞了!基隆關八里分關的海關人員例行開箱查驗,發現一批來自大陸的雞爪、鴨掌、鵪鶉蛋,由於這些食品是臺灣不得輸入的檢疫物,立刻將其扣下,循線找到訂購人越南籍女子小愛(化名),依法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以緩起訴1年,條件爲在臉書、LINE等公開平臺張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10份。

緩起訴指出,小愛去年10月間上淘寶購買雞爪9包(重9.6公斤)、鴨掌4包(3.84公克)及鵪鶉蛋1包(0.9公克)想解嘴饞,同年月26日貨物經由海運方式送來臺灣,遭海關人員開箱查驗。

孰料,當場發現裡面都是臺灣公告禁止輸入的食物,立刻扣下,交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循線找人,並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偵查時,小愛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她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第1項,擅自輸入禁止輸入檢疫物罪,但審酌她無前科,僅因一時失慮,經歷此次司法程序應有所警惕,予以緩起訴。

但緩起訴條件爲,在臉書、LINE貼文等公開平臺張貼含有「非經檢驗,不得自境外輸入牛、雞、鴨、鵝、魚等中央主關機關指定之動物及檢疫物,否則會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有刑事處罰及行政罰緩」等相關內容之公開貼文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