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駐臺官員金默言酒駕被逮 寫中文悔過書獲緩起訴

法國在臺協會學術合作文化處處長金默言。(圖/翻攝淡江大學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在臺協會學術合作暨文化處處長金默言(Gigaudaut Christophe Ander Tony),上個月在臺北巿區酒駕遭警攔查,測出酒測值爲每公升0.31毫克被依法移送。檢方審酌他身分、犯後態度良好,甚至寫中文悔過書表達悔意,最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據瞭解,金默言涉嫌在6月20日晚間8時許,在信義區的餐廳用餐喝酒後,深夜11時30分左右開車行經民族東路警方攔檢,經檢測酒測值爲每公升0.31毫克,被以現行犯身分移送北檢覆訊,訊後請回。

北檢在開庭時,金默言坦承酒後駕車罪刑檢察官參酌他身分,並考量沒有肇事,酒測值也不高,且案發3日就已經寫下「我知道酒駕不對、以後不會再犯」等中文悔過書,並送達北檢和外交部,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

由於外界質疑,是否因外交官享有豁免權,才獲判緩起訴處分?對此,外交部表示,凡涉及公共安全議題,本國政府仍然可以有行政作爲,像酒駕攔檢、吊照等都算行政作爲,不是刑事判決,所以沒有豁免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