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疏於照顧害5月愛女窒息亡 獲緩起訴!須寫悔過書記取教訓

5個月大的女嬰溢奶窒息死亡,母親痛失愛女,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機會命撰寫悔過書記取教訓。(資料照)

一名母親今年4月在餵食5個月大女兒後,將女兒獨自留在房間牀上,因疏未照顧導致溢奶,4小時後查看,赫見女兒頭部卡在牀墊與牀頭櫃縫隙,因爲窒息因而不幸死亡,母親哀痛逾恆。士林地檢署考量母親經歷訴訟程序應知警惕,依過失致死罪給予緩起訴處分,命母親撰寫悔過書,記取教訓。

緩起訴處分書提到,女嬰去年12月出生,平時由母親照顧,今年4月29日下午3時許,餵奶後將女嬰單獨放在牀上,不料女嬰轉動身體、踢動雙腳,母親卻未在旁留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導致女嬰窒息,當母親晚上7時許回房查看,女嬰已經沒有呼吸,雖送醫搶救仍窒息身亡。

檢察官考量母親坦承犯行,確實疏未照顧女嬰,讓女嬰獨自在牀上休息,女嬰呼吸黏稠物阻塞窒息死亡,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但考量母親痛失愛女,應對於照顧小孩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機會,爲期1年,並當庭書寫悔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