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留言「有人追殺許宗力」涉恐嚇危安 檢命1萬元交保、遵守2件事

憲法法庭裁準國會改革法案重點暫停執行後,一名陳姓男子使用暱稱在司法院臉書留言恐嚇大法官人身安全,司法院報警,檢警今拘提陳男到案,臺北地檢署訊後,依涉犯恐嚇危安等罪嫌,諭令陳男1萬元交保並應遵守2件事,違反者得爲羈押事由。

檢察官訊後,認定陳男涉犯恐嚇危安等罪嫌,命交保1萬元,並應遵守:第一,不得對被害人及其他公衆人物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爲;第二,不得爲造成公衆惶恐、騷動之行爲。若違反者得爲羈押事由。

事件源於,憲法法庭19日做出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的暫時處分裁定,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包括「聽取國情報告」等6大部分停止適用。

陳男不滿,在司法院臉書留言「許宗力,社會已有傳聞要追殺你」、「許宗力、朱富美⋯等勸你們先做好『不自殺聲明』這是良心建議,接下來一連串莫名其妙的『一點鐵的摩擦聲響』、『一張紙在飛』、『一隻鳥在叫』⋯⋯等『訊息』你們都要格外注意了!語畢⋯祝好運。(Bomb)」等語,司法院截圖報警,並隱藏相關恐嚇留言。

中正一分局接獲報案後,跟北市刑大科偵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經調閱相關電子紀錄,鎖定43歲的陳男涉嫌重大,今天凌晨6點多赴陳男的桃園市住處帶返偵辦,警詢後依恐嚇公衆、妨害公務等罪,下午2點46分將陳男移送北檢覆訊。

據瞭解,陳男對政治相當熱衷,當下用OPPO手機在司法院臉書貼文留言,他爲了避免身分被發現,還用假資料創立兩個臉書假帳號,輪流使用;詢問了解,他的兩個帳號使用約一年,供稱因一時情緒氣憤,纔會留言聳動字句,態度坦然。

陳姓男子在司法院臉書留言「許宗力,社會有傳聞要追殺你」、「最好先做不自殺聲明」等語,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記者翁至成/翻攝

憲法法庭裁準國會改革法案重點暫停執行後,有民衆在司法院臉書留言恐嚇大法官許宗力的人身安全,司法院報警,檢警今拘提涉嫌留言的陳姓網友到案,下午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