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投保破300萬件 金管會提五大點避爭議

金管會指出,爲因應金融科技日益創新發展趨勢及民衆透過網路辦理金融服務之需求,金管會在2014年8月26日起即開放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提供民衆購買保險商品之便利管道。又近二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網路投保更是提供民衆非面對面人員接觸的安全投保方式。

金管會提醒民衆透過網路投保保險商品前,宜注意下列事項,並審慎評估自身保障需求及瞭解保險商品之特性,避免投保後因認知不同而衍生爭議:

一、民衆可透過保險公司或異業建置網站專區、網頁或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臺,隨時瀏覽網路投保之保險商品之商品說明、保單條款等,充分了解保險商品內容後,慎選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險商品。

二、爲了強化網路投保安全機制,民衆需提供正確之資料以完成保險公司之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保險公司系以傳送一次性密碼(OTP)至民衆的手機或電子郵件信箱,以確認保戶的身分。

三、以網路投保之人身保險商品,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爲同一人。但以自然人憑證註冊,或要保人爲其七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及爲其未成年子女投保費用型疫苗接種綜合保險(不含身故給付)者,不在此限。

四、以網路投保之人身保險商品,其身故受益人,以被保險人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爲限。

五、以網路方式投保二年期以上之人壽保險,要保人仍有契約撤銷權,得於收受保單之翌日起十日內申請契約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