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易違法違規,大連5家經營者被處罰!

今年以來,大連市市場監管系統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的安排部署,深入推進“2024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聚焦社會關注度高、涉及面廣、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格依法依規查處網絡違法經營行爲,進一步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隨着2024年尾聲漸近,“雙十二”購物狂歡節又如約而至,爲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教育警示作用,提醒網絡交易經營者守法合規經營,提醒廣大網絡消費者理性消費,現選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佈。

案例一:大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佈虛假廣告案

2024年5月30日,金普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大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平臺發佈虛假廣告的線索。經查,當事人在網絡平臺發佈售賣的海蔘是普通食品,卻在商業廣告中宣傳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構成發佈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爲。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大連某藥房未從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

2024年9月25日,普蘭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網絡零售企業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藥房庫房內有“養正合劑”“達沙替尼片”“桑枝總生物鹼”等藥品13個品種(共16個批號),共237盒。當事人現場均未能出示採購票據、銷售記錄等材料,無法說明藥品來源。經查,該藥房在2024年6月至9月期間,部分藥品未從藥品生產批發企業購進,是通過網絡渠道採購的“低價”藥品,然後以較低價格銷售,購進時未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藥品經營資格,未索取採購票據等材料,構成了未從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的違法行爲。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相關藥品、沒收違法所得2554元、罰款18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大連市西崗區某日貨進口母嬰用品店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進口化妝品案

2024年3月18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關於大連市西崗區某日貨進口母嬰用品店涉嫌銷售商品標籤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線索。經查,當事人在網店銷售的產品“日本原裝pigeon潤膚按摩油”無中文標籤,並且無法提供產品的中文標籤、供貨商資質和海關報關手續等相關材料,構成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進口化妝品、未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爲。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9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大連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對其商品銷售數量作虛假或引人誤導的商業宣傳案

2024年7月12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關於大連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對商品銷售數量作虛假宣傳的線索。經查,當事人在網絡平臺銷售的“凱爾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系統”實際銷售數量與當事人宣傳的銷售數量不符,構成對商品銷售數量作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爲。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大連高新區某雞公煲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案

2024年7月31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大連高新區某雞公煲店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案件線索。經查,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在網絡平臺從事餐飲經營,構成未經許可或者登記備案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爲。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044.63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大連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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