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國外防蚊產品 最重罰30萬元
國人於境外購買的防蚊產品禁止在網上販售,以免觸法。(李柏澔攝)
民衆利用春節連續假期出國遊玩,國人常在國外的藥妝店選購一些精美小巧可愛的防蚊液、防蚊手環及防蚊掛片等產品回國贈送親友當伴手禮,臺北市環保局提醒,上述入境產品僅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上網拍賣屬違法行爲,經環保局查獲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這些從國外攜回之防蟲或防蚊產品多含有環境用藥成分,其防蚊功效沒有經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審覈取得許可字號,尤其外包裝文字常無法辨視有效成分及濃度,錯誤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危害環境生態及人體健康。
環保局說明,爲避免民衆於網路販售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用藥而觸法受罰,環保局已函請國內各大網路平臺業者協助在平臺警示並禁止此類案件刊登拍賣網頁,避免民衆因不黯法律而觸法,期由網路平臺源頭管理,減少民衆刊登商品而觸法之機率。
環保局強調,民衆宜審慎選用環境用藥商品,以國內取得主管機關環保署許可之商品爲優先選購對象,依照包裝標示之文字及使用方法妥善使用,可確保用藥安全,減少不當用藥污染環境風險。更重要的是,不可利用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國外環境用藥,因該類商品未經環保署許可,屬僞造環境用藥,如藉由航空、海運郵包報關進口,屬違法輸入僞造環境用藥,可處新臺幣30萬至150萬罰鍰,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