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挨告違反個資法出庭大爆料 大S離婚前「寄1200萬奢侈品到南韓」
汪小菲今天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
藝人大S前夫汪小菲在微博公佈2人離婚協議書,泄露大S銀行帳戶、地址,汪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臺北地院今天傳喚汪出庭,汪稱,大S與他離婚的前4個月,透過他司機、員工寄1200萬元臺幣奢侈品到南韓「我不知道爲什麼?」
法官今本也通知大S到庭,但大S選擇不出庭,法官開庭後諭知候核辦,關於汪小菲法庭中的爆料是否與大S後來再嫁南韓藝人「酷龍」有關,汪的隨行人員說「沒有要再受訪喔」。
汪小菲出庭否認犯罪,告訴法官沒有要公佈舊家地址、大S銀行帳戶的意圖,2022年12月3日因大S在社羣媒體先公佈他的財務往來,還捏造房子貸款不是他付的,因爲不是事實已損害他的尊嚴, 才選擇反應。
汪小菲說,他深愛家庭,往返兩岸幾百次,要讓家庭過更好的生活,買房、裝潢、添購傢俱共花費3億2000萬元臺幣,離婚後的一年多時間內,從支付家用,派司機接送與付生活費,小到電影票與鉛筆等,他共花了5000萬元。
汪小菲還告訴法官,與大S相處10年的時光,已付出3億多元卻被誣告,大S還曬出他的財務個資,當時他非常憤怒、激動,纔想讓對方回憶一下所有經過,但後來想到可能對別人不利,2小時後即刪除信息。
汪小菲說,他公佈的銀行帳戶不是大S在使用的,帳戶是爲了付房屋尾款、貸款,全部的資金往來都是他在支用,沒有動機及目的侵犯大S的權益,公佈資訊只是爲了證實自己的清白而已。
汪小菲與大S於2021年離婚後,多次在微博互嗆,大S稱房子是她買的,還秀出帳戶明細,2022年12月3日汪小菲爲了解釋房產爭議,在微博反擊。
臺北地檢署偵辦指出,汪小菲在網上貼出與大S的離婚協議書時,未遮掩協議書上的相關個資,致大S的住址、銀行帳號等個資外泄,網友發現後傳述,大S於是對汪小菲提告涉犯違反個資法罪嫌,汪也被起訴。
藝人大S(取材自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