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與大S疑婚變後又出事?俏江南買家怒告其欺詐

本站娛樂7月7日報道 據香港媒體報道,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South Beauty)早前就出售公司股份事宜出現糾紛買方公司早前已入稟向賣股份的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提告。繼張蘭之後,她近期正與臺灣藝人徐熙媛(大S)鬧離婚的兒子汪小菲,也於昨日(5日)被買方公司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入稟狀指汪小菲有參與促成售賣俏江南股份的交易,且曾向買方提供俏江南的財務狀況文件,最終原告支付約2.86億美元(摺合約18.3億人民幣)購買股份,部分款項亦存進汪的銀行戶口但原告其後發現該些財務文件有誇大成分,並認爲當中涉及欺騙,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小菲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項,汪不得私下處理該些款項,並要求交還並作出賠償。

原告分別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被告是汪小菲。據入稟狀指,原告於2013年底從張蘭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購入俏江南的股份,當時被告於俏江南負責管理職務,且曾於2012年至13年間與賣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包括有關俏江南財務狀況的文件及招股書草擬文件,其內容顯示俏江南的財務狀況正面。原告相信該些資料屬準確,因而判斷俏江南是內地餐飲業龍頭,且一直有正面增長。

原告續指,原告最終支付約2.86億美元購入股份,買股款項當中,至少有約3,600萬美元(摺合約2.32億人民幣)最終存進被告的銀行戶口內。原告其後發現,被告等提供的財務資料並不準確,並質疑被告虛假地誇大俏江南的價值及過往表現。原告指控被告在事件中涉及疏忽、欺詐及違反誠信,故要求法庭宣告被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原告管有涉案款項,因此不得對款項作任何處理,並要把款項和由上述行爲所得的不當得利退回原告,及向原告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