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助理送資料被電源線絆倒 法官審「1原因」判立法院賠343萬

國民黨文傳主委王育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的任姓助理,多年前在立法院會議室資料時,不幸遭地上電源線絆倒,導致右上臂手部無法回覆的功能障礙,因此訴請國賠440萬元。經臺北地院審理,認爲立法院未積極維護議場動線流暢害任女受傷,須賠償對方343萬元。全案可上訴。

任欣儀主張,2017年5月24日立委諸公紅樓302會議室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時,她爲將資料遞給王育敏,慘遭會議室電源線絆倒,導致右手閉鎖性骨折、右側撓神經損傷、右側肩部關節攣縮,至今仍持續復健。

任女表示,立法院應妥善管理各家媒體攝影器材及記者筆電的電源線鋪設,但卻放任媒體在會議室內隨意擺放,加上通道寬度不足,害她被絆倒後受傷,認爲立法院應負擔賠償責任,給付她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共440多萬元。

不過,立法院委任律師則表示,案發當時會場佈置,應由召委王育敏主導,所以意外也應由王育敏負責,認爲任女不應向立院求償,並質疑任女受傷原因應是她穿高跟鞋跑步,不慎跌倒所致。

經臺北地院審理,立法院內總務處負責院內設施管理維護,明知開議期間衆多媒體駐院採訪,往來人數頻繁,應於開議前妥善規畫整理相關議事人員及媒體器材置放,但卻未積極維護議場行進動線平整、淨空、流暢,管理及維護顯有欠缺,因此判立法院須賠償任女34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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