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觀點/四點運動 心安理得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明賢在臉書爆料馮世寬下午4:30帶隊到大湖公園爬山,質疑他翹班。(圖/翻攝自李明賢-阿賢之聲粉絲頁)
一百分的國防部長馮世寬,下午四點多跑去大湖公園爬山被「野生捕獲」,引發軒然大波。
馮部長在立院理直氣壯的回答,國軍講求體能,因爲必須體測,所以四點之後就可以運動。這是軍中規定,也是常識,那天他去大湖公園爬山,爬得「心安理得」。
部長還沒下班就去運動,被路人「抓包」,還能「心安理得」?這分數絕對超過87分,不愧是「一百分的部長」。運動就運動吧~搭公務車?這又是什麼理由?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在週二的例行記者會上義正詞嚴的迴應:「如果營區內場地受限,可讓我們的官兵去做這些訓練,可以培養大家積極、主動去訓練體能,因此,是可以申請公務車,到營區外進行自主訓練。」自主訓練?阿吉哥你是在講臺灣之光王建民膩?
軍人練體能,的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過去主跑總統府新聞時,有位中將侍衛長也是天天午飯後換上球鞋,在三樓走廊來回快走,走到出汗,養身健康。軍人愛運動,多運動,那都是沒有錯的,但一被問到「爲何使用公務車?」就立刻脫靶亂射,還硬扯「全體官兵都可以申請使用」,這是什麼回答?
按照陳中吉發言人的說法,某某部隊若舉辦「籃球鬥牛賽」,爲了賽前準備,阿兵哥們不但可以利用下班前的時間練習,還可以申請公務車,集體載去營區外的球場練習。這樣的申請,能通過嗎?這樣的例子,發生過嗎?這真的有可能嗎?
這不是「護主心切」,什麼纔是「護主心切」?
▲愛運動的馮世寬每週會選定一至兩天帶隊爬山,邊健身邊紓解工作壓力。(圖/本報照)
馮部長的運動時間,是在下午四點多,這個時間全國有多少公務員仍在戮力辦公?馮部長爲了「體能」提前「自主訓練」,好!你說軍中既然有規定,那無可厚非。但以此規定,當天開車載部長前去的駕駛兵,要不要一起「練體能」,該不該「自主訓練」?當時已超過四點,這個駕駛兵是該:「報告長官,我要去運動了!」還是得乖乖的留在車上等老闆下山?
說穿了,國防部長使用車輛,根本沒有所謂「上班、下班」的分別。他之所以可以用車,是因爲他是國防部長。
配有駕駛與車輛的主官,揹負了更大的責任,需要更高的安全,不管是公務還是私事,都得用車。你說萬一那天半夜兩點,兩岸突然駁火,情勢緊張,已經搭乘公務車下班回家睡覺的國防部長,得緊急趕往總統府開會,甚至要進到衡山指揮所指揮裡,這時不搭車,難道還打「55688」叫大車隊嗎?
運動方式可以討論,但是不是可以不要勞師動衆,就近在部裡動一動,流流汗就好,不要跑那麼遠,不要另外用車;至於用車時機,也可以斟酌,無關公務的儘量少用,確實執行公務的,自然用的心安理得。
這麼簡單的一個「部長爬山記」,居然因爲發言人解釋用車時機「護主心切」,硬講成了「全體官兵都可以申請公務車去運動」,這不是誇張,什麼纔是誇張?說了這個謊之後,得花多少力氣去圓謊?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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