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4覈准上千件 內政部:容積獎勵今起降爲6%
內政部今日發佈新聞稿表示,危老條例自106年5月10日公佈迄今,正好剛屆滿4年,根據內政部統計,累計至昨(11)日止,全國已有20個縣市、受理2002案重建計劃申請並已覈准1439件,其中有379件已開工,每年申請案量皆爲倍數成長。
內政部指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簡單、快速、有獎勵的方式,鼓勵民衆整合重建,去(109)年適逢3年內申請時程獎勵10%屆期,內政部啓動修法,除將時程獎勵修正爲逐年遞減,並延長至114年5月11日外,亦配套修法新增規模獎勵項目,以鼓勵基地整合擴大。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過往全臺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劃面積約686平方公尺,去年5月危老條例修法後,自同年7月起,平均重建計劃面積已提高至約710平方公尺,顯示危老基地規模已在逐步提升。
內政部指出,自今(12)日開始,時程容積獎勵調降爲6%,但基地規模達600平方公尺者,申請規模獎勵與時程獎勵合計仍可達最高上限10%,以鼓勵有重建需求的民衆,擴大整合基地規模加速重建。
內政部表示,危老條例106年5月10日公佈後,爲積極落實推動,內政部在3個月內完成訂定施行細則等5項子法,並提供作業流程及相關書表文件範本供縣(市)政府參考;繼而與地方政府成立「危老重建聯繫會報」,每2至3個月召開1次會議,目前已召開17次會議。
內政部指出,在專業推動人力方面,已輔導18個直轄市、縣(市)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各地方政府也積極培訓人員加強推廣量能,例如,臺北市培訓超過1萬名危老推動師,新北市也運用原有都更家教協助推動危老重建業務,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達成階段性目標。
內政部表示,危老重建政策推動成效良好,連花東與離島均有成功案例。由於臺灣地震頻仍,呼籲民衆可依自身需求及整合情形,選擇採危老條例或都更條例辦理重建。
內政部指出,如有重建輔導需要或相關問題,歡迎到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專區」查詢下載相關資料;也可電洽內政部1996全國服務熱線、或各地方政府1999服務熱線,以提供必要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