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建文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威遠縣委批准,威遠縣紀委監委對威遠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建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建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多次上班時間打牌;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馬建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威遠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建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威遠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