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發放10億補償金 728人可領取
新北市地政局預計14、15日在新莊區公所再進行第二批補償費發放。(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首批地上物補償費僅剩16%未領取,新北市地政局預計14、15日在新莊區公所再進行第二批補償費發放,預計總髮放金額爲10億7900萬元,共728人可領取。
地政局表示,活動每日分上、下午兩場,二日共計4場,可領取人數728人,預計每場服務人數約182人,爲落實分流管制,於區公所1樓及10樓設置數個等待區,民衆量測體溫並領取號碼牌後由工作人員協助帶位等待,以一出一進方式進場辦理領取手續,另座位數也將控管,必要時引導民衆至戶外等待,以確保維持社交距離。
地政局呼籲,請第二區可領取的民衆,依照公文上指定之時段前往,避免出現久候情形,陪同人數以1人爲限,請民衆遵守防疫相關規則;另第二區自動搬遷期限爲12月31日,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依法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