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開發補償金 市府備妥42億

塭仔圳開發補償市府備妥42億。(新北市地政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新北市府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畫案,經第一區全面查估後,將於22日至31日先後在泰山區公所新莊區公所發放第一區補償費救濟金,市府備妥42億元,約有1800餘人可領取。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這次市府調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計算評點農業棚架禽舍也納入補償範圍,去10月起派員進行第一區全面查估,並於今年9月28日公告第一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

地政局表示,由於重畫第一區涵蓋泰山及新莊兩行政區,發放分開地地,22至25日先在泰山區公所,29至31日則在新莊區公所。

地政局統計,第一區共計查估3305件地上物,扣除1999年6月12日後建造的違建及尚有異議案件,本次共計有1806人可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民衆依照通知書上載明的指定時間前往,並攜帶身分證印鑑章、印鑑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領取補償費及救濟金。

地政局指出,第一區自動搬遷期限至2021年9月28日止,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依法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另針對指標性違章建築、位處重要施工路徑上,或於自動搬遷期間有建物增改建、改變原使用樣態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其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拆遷戶列冊,若符合強拆收費規定,將由拆除大隊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