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Can I Do」誤植作詞人挨原作告 音樂公司疏忽致歉不起訴
全音樂公司被控侵害作詞人孫維君的著作權,士林地檢署認爲公司獲悉誤植後立即更正致歉,並無侵害故意,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作詞人孫維君去年發現「LINE MUSIC」上南拳媽媽演唱的「What Can I Do」歌曲,作詞人遭竄改爲他人,還有歌曲「逃」未載明作詞人,孫控告全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著作權法,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全音樂接到孫的存證信函,立即更正致歉並無任何拖延,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故意,對公司以及公司負責人作出不起訴處分。
孫提告指出,南拳媽媽所演唱的歌曲「What Can I Do」、張信哲演唱的「逃」,都是孫作詞並享有著作權,全音樂卻在去年3月,將「What Can I Do」歌曲作詞人誤植爲梁心頤,而「逃」則未載明作詞人,將歌曲上傳至「LINE MUSIC」網站以及APP上串流音樂,供用戶自行點選觀看,侵害孫的著作人格權。
全音樂委任律師辯稱,全音樂的APP、LINE MUSIC歌曲來自同一個海內外授權公司的曲庫,2018年曲庫約有2000萬到3000萬首,每天有上萬首歌曲上架,在超大量傳輸過程中,唱片公司不會提供作詞作曲者相關資訊,或要求平臺載明作詞作曲者的資訊,全音樂在知悉錯誤後,當下隨即更正,併發email給孫進行致歉。
處分書指出,全音樂更正並向孫表示歉意,至多僅爲過失,難認定有故意侵害他人著作權,對於全音樂、公司負責人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