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船員有責任! 船東砸400萬救援:救人要緊、錢再賺就好
▲漁船盲漂48小時,奇蹟尋獲1生還者,臺籍船長罹難。(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錢再賺就好,但我對船員、家人有道義責任。」金瑞益88號9日在富貴角外海翻覆,船上8人僅1人獲救。船東陳黃登在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懇求海巡隊不要先拖船,並砸下400萬聘請搜救公司加入救援,盡最大努力救人,終於在11日找到幸運生還的漁工林謀福,另也在下午尋獲船長吳聰德的遺體。 基隆籍漁船「金瑞益88號」9日發生船難後,當天只找到陸籍漁工林謀德,其他7人下落不明;船東陳黃登,他不會放棄任何希望,救人最要緊;並聘請史密特公司加入搜尋行列,至於拖船部分,將另外再簽約處理。
▲搜救人員11日上午救出漁工林謀福。(圖/北海岸全民聯盟公社授權提供)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由於當時漁船翻覆後有擱淺、漏油的疑慮,曾詢問陳黃登何時要拖船,他則表示,若船艙裡還有人,冒然拖船「人就會活活被拖死(溺斃)」,或是導致遺體流向大海,船員家屬連親人的最後一面都見不到,他無法接受這樣的做法,堅持先救援再拖船。報導指出,陳聘請「史密特」搜救公司加入救援,對方估價約400萬元,他沒有猶豫一口答應,「錢再賺就好,但我對船員、家人有道義責任」、「船體怎麼破壞沒關係,救人第一!」
到了11日,搜救人員在船艙聽見有聲音反應,接着上午救出受困2天2夜的大陸籍漁工林謀福,隨後也尋獲船長吳聰德的遺體。全程在旁守候的陳黃登才終於說「至少還能救出1個人,也把船長遺體尋獲,我已沒有任何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