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善良百姓企業」港女遇害飯店:生意艱困給我們一線生機

陳嫌潘女臺灣西洋情人節未料竟狠心殺害對方,圖爲兩人交往時的甜蜜自拍。(圖/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20歲香港男子陳同佳在臺北某飯店殺害21歲女友潘曉穎(Amber),對此,業者希望媒體別寫出飯店名,「旅宿業現在經營處境艱困,已經不起如此重傷,更攸關蔽店生存。我們是善良百姓企業,本於正義道德全力協尋監視資料提供給警方,也算是盡企業的社會責任,懇請媒體朋友高擡貴手。」業者點名某電視臺已嚴重傷害他們商譽

業者發出聲明稿說,3月11日潘父入住飯店,詢問有關2月錄影資料;當下他們回覆已超過資料保存期間,並無查覺事有異樣,建議潘父向臺灣警方報案

「之後看到父親落寞神情,很是不捨,便再次確認資料保存期」,業者說,發現2月16日、2月17日資料尚存,便立即連絡延平派出所,後由建成派出所員警來店複製該關鍵時間監視錄影資料,這是破案最關鍵資料,「我很高興能在最後一天發現資料仍存在,可以幫助可憐父親找到愛女,偵破此案。」

▼兩人2月17日凌晨0時多走進飯店,是潘女生前最後身影,陳嫌則拖着買來的行李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2月17日上午11時,陳嫌獨自拉着粉色行李箱外出,裡頭就是裝着潘女的屍體。(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業者說,此事令人遺憾,更憐惜潘父,但他們也是受害者,媒體播報新聞陳述事實,應善盡保護關係人的責任與良心;他點名某電視臺自事發後,便極盡聳動用辭與敘述方式播報,並直接拍攝或以文字突顯蔽店名稱外觀,已嚴重傷害蔽店商譽。

業者表示,旅宿業現在經營處境艱困,已經不起如此重傷,更攸關蔽店生存,「我們是善良百姓企業,本於正義道德,全力協尋監視資料提供給警方,也算是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業者希望媒體朋友高擡貴手,正面播報,對店名影像或文字等關鍵字或相關人員馬賽克保護處理,「給敝店一線生存機會,敝店由衷感激。」

▲▼潘女2月9日在旗津彩虹教堂打卡,貼出和男友的3張甜蜜合照;2月16日寫下「我曾度過的最棒情人節是…this year(今年)❤」,未料竟是最後遺言。(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警方調查,潘曉穎和陳同佳相約到臺灣度過西洋情人節,2月8日從高雄入境,先在當地遊玩;她9日上傳在「旗津彩虹教堂」拍的3張甜蜜合照,只見兩人背對鏡頭一起比出「V」、牽手,還有坐在協力車上,她頭甜蜜靠在對方肩上

兩人之後北上,13日凌晨入住臺北某飯店,她16日在臉書發文,「我曾度過的最棒情人節是…this year(今年)❤」。17日凌晨,監視器還拍到兩人拿粉紅色行李箱走進旅館;陳殺人後把屍體裝進行李箱,當天上午11時多拖着行李箱離開飯店,從北捷中山站一路搭到竹圍站棄屍,當晚搭機返港。

潘母(右四)15日低調來臺爲愛女招魂,神情哀傷落寞。(圖/記者陳豐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