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減稅紅包成「小確幸陷阱」 點燃財部迴應之「火」
財政部今(19)日臉書表示,有媒體用心推出專題報導,以「小確幸陷阱」爲題來評論財政部的稅改,全民關心的稅改,財政部看到了,也非常樂於接受外界不同的聲音。不過,財政部臉書也火力強大回應「小心陷阱中的陷阱啊!對於所得稅制優化效益,財政部在此鄭重澄清!謝謝精彩的批判性思考,點燃我們迴應的火。」一,稅改並非獨厚富人 租稅公平是原則
民衆必須先理解,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並不是選前大撒幣喔!是106年就提出,經過漫長程序後107年實施,今年五月適用。財政部參考國際趨勢,將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降至40%,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原適用稅率45%者的股利所得,雖可按照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但是喪失原享有的可扣抵稅額,加上營所稅調增3%所增加的稅負,兩階段的總稅負雖由49.68%降至42.4%,還是高於最高稅率40%。二,調高四項扣除額 正是全民減稅紅包
調高四項扣除額,全民減稅紅包效益如何?因爲綜所稅採累進稅率,原適用稅率45%的高所得者,繳得稅本來就比較多,減稅金額當然也比低所得者多。但是,真正的效果在於相對而非絕對。財政部說,多數人落在稅率20%以下減幅約20%,原適用45%者減幅約15%,由此可見,稅改的減稅利益由全民共享,是無庸置疑的小確幸喔。三,照顧老百姓 也照顧中小型企業
營所稅是由公司盈餘直接繳納,與物價漲跌並無直接關係,從17%調高至20%,同時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至5%,兩者效果之下讓總稅負從25.3%降至24%。營所稅調漲還有緩衝機制,所得在50萬以下可採分年調整;獨資合夥的中小企業免徵營所稅,直接納入出資人綜所稅,不只兼顧全民的生計,也要讓中小型企業的負擔減輕不少。四,鼓勵國內企業投資 拚經濟也增稅收
爲了降低企業透過保留盈餘,幫高所得個人股東規避綜所稅,並鼓勵企業分派盈餘,我國實施未分配盈餘課徵營所稅制度。不過,考量企業將盈餘注入實質投資,而非幫股東避稅,加上期望能夠點燃國內企業投資的動能,共同來拚經濟,因此在《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第23條之3規定,從107年度起,企業以未分配盈餘作爲實質投資達一定金額,其投資金額可列爲計算未分配盈餘減項,免加徵5%營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