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禁區露營「警方不能開罰」!水利署曝光原因:說不聽也沒辦法
文/中央社
南投仁愛鄉慄棲溪有民衆在溪邊露營被沖走,造成3死1失蹤;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指出,民衆在溪邊露營無法可罰只能勸導,常發生溺水意外的危險流域會設告示牌提醒民衆勿進入。
▲南投仁愛鄉武界壩下游2家庭露營遭沖走,臺中市警義消19人、吉普車協會到場投入協尋。(圖/記者鄧木卿攝)
來自臺中太平區的2個家庭共6人昨天前往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慄棲溪河牀露營,因溪水暴漲沖走4人,警消尋獲7歲賴姓男童及賴母遺體,中午又尋獲盧姓女童遺體,仍有1人失蹤待尋。
發生意外的慄棲溪旁,臺電和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設有告示牌,提醒民衆上游有水庫大壩等設施,隨時可能排水,提醒民衆不要進入,以確保生命身體安全。
記者打電話詢問仁愛分局有關民衆在溪邊露營是否違法;警方指出,野溪河流不是他們管轄的範圍,他們只能管到野溪旁的道路,不過只要有民衆報案指有人在溪邊從事游泳或露營等活動,可能會有危險,他們都會派員警前往現場勸導民衆離開,「但警察沒有權力開罰」。
▼南投仁愛鄉武界壩下游2家庭露營遭沖走,露營地帳棚畫面。(圖/記者鄧木卿攝)
慄棲溪屬於濁水溪流域,負責管理濁水溪流域的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副局長董志剛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明,河川流域雖屬於河川局管理,但對於民衆在溪邊露營的行爲卻無法可罰。
董志剛解釋,河川局有時會和地方政府合作,將常發生溺水意外的野溪河川列爲危險水域,設立告示牌提醒民衆不要進入戲水以免發生危險,但民衆如果在一般的溪流露營,卻無法可罰,最多就是勸導民衆離開。
董志剛說,第四河川局掌管的溪流長度有400多公里,巡守人員主要是在巡邏瞭解有無人在河川盜採砂石或佔有河川地。不過如果接到民衆通報有人在溪邊露營可能發生危險,他們會派員前往勸離或請當地派出所幫忙勸導,可是像南投慄棲溪這樣的水域,實務上要禁止民衆露營或是從事其他活動會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