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淨利超15億僅兩年前分紅3240萬 吉林高速“頂風逆行”遭交易所問詢
財聯社4月14日訊(記者 汪斌)吉林高速(601518.SH)吝嗇分紅事件遭到監管問詢。今日晚間,吉林高速披露收到上交所問詢函,關注點集中在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現金分紅以及董事投票情況等方面。
問詢函指出,吉林高速在2019年至2023年連續五年盈利、連續三年盈利增長,但公司現金分紅比例僅分別爲0、0、10.18%、0、0,在五年累計淨利超15億元的情況下,僅2021年度低比例分紅3240.95萬元。公司稱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於日常運營發展、投資、償還債務等。上交所則要求吉林高速進一步補充披露連續多年不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留存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劃等信息。
吉林高速4月12日披露的2023年年報顯示,去年公司實現淨利潤5.46億元,同比增長38.84%。但與公司業績大增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該公司董事會在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時,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對於這份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第二大股東招商公路(001965.SZ)及不少中小投資者均存有疑慮。在上市公司董事會表決過程中,招商公路方面的代表董事幹脆投了棄權票。
據吉林高速披露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在《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表決時,公司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均投了棄權票。與此同時,劉先福建議公司在滿足長遠發展資金需求的同時,也應考慮股東的即期現金回報要求,制定現金分紅方案;林建忠也建議公司2023年按照監管要求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當的現金分紅方案。同時,公司監事會會議也有一名監事就此投了棄權票。
對此,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說明劉先福、林建忠投棄權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贊成票的詳細理由,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存在溝通分歧,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請全體董事就是否勤勉盡責發表明確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4月12日,證監會及滬深交易所剛出臺了一攬子落實新“國九條”的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並徵求意見。其中,監管層將對分紅不達標採取強約束措施,重點是將多年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納入“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的情形。
在此次問詢中,上交所再次重申: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
基於此,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並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於投資者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就現金分紅事項及時迴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增強現金分紅的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
據通達信數據,吉林高速自2010年上市後累計分紅10次,累計分紅金額爲5.66億元;但近兩年未進行現金分紅。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超過26億元。
關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和預計收益,吉林高速稱,將使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潤於日常運營、投資和償債等方面,以提高綜合競爭力和長期回報投資者。公司承諾將繼續關注現金分紅對股東的回報,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積極實施利潤分配政策,與股東共享成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