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青峰著作權案刑事一審勝訴 稱對此事十分痛心

本站娛樂6月15日報道 6月15日,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吳青峰著作權案刑事一審勝訴

據悉,吳青峰於2019年4月至9月公開演唱已授權“林暐哲音樂社”的著作,隨後林暐哲以合約期內違反著作權法爲由將吳青峰訴至法院。吳青峰在開庭時表示,自己與林暐哲合作十多年,無條件信任對方,林暐哲卻以提刑、民事訴訟爭奪他的創作,對此他感到十分痛心。

此前報道:吳青峰講述著作權糾紛經過 好友反目令他心碎

吳青峰

本站娛樂5月12日報道 5月11日,吳青峰在微博發表長文詳細講述了自己與林暐哲著作權糾紛案全部經過,他直言媒體報道出的只是冰山一角,自己兩年多來不斷收到無數來自林暐哲方的法律文件都是“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字眼”,令他心碎。

吳青峰稱2018年12月與林暐哲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書面文件。但上一次開庭時林暐哲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這令吳青峰懷疑林暐哲是否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吳青峰坦言自己曾想過認輸,但律師勸自己:“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創作者。”他還在文中對每一個創作者說:“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保護好自己。”

前情回顧:11日,吳青峰與林暐哲爭著作權一案再度開庭,兩人首次當面對峙。林暐哲表示,雙方從未合意終止詞曲授權合約,更爆料青峰於調解時,飆罵他與律師“設局”害自己被告;青峰反擊稱林暐哲不擇手段,只爲搶奪他詞曲創作的版權,痛心表示“他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

青峰再爆料,蘇打綠2017年休團,是被林瑋哲逼迫的,根本不是他要休假,而林瑋哲一度要他脫團單飛,被他斷然拒絕,且林瑋哲與他籤5年50首合約時,哄他只是合約形式、不會強迫,提告時卻又拿出來講。

青峰的母親由於被登記爲新公司負責人,11日也以被告身份出庭,她痛斥林瑋哲搶奪青峰心血,被告2年多來十分痛苦,“騙我們十幾年,太可惡了!”,講到激動處甚至落淚獨自捶胸,讓一旁的青峰趕緊安慰,庭外母子倆更相擁而泣,經旁人安慰才稍微緩和,本案將於6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