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禁限航區 臺南公告64處
臺南市政府公告首波禁限航區,希望無人機飛友安全地飛、安全地玩。(市府交通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今天上路,臺南市政府30日以負面表列方式,公告中央機關所轄的軍事範圍、高鐵、臺鐵、高快速公路、重要保育區、檢調監所機敏設施及水電油等64處重要設施列爲首波禁限航區,其餘原則開放飛行。至於市府所轄的機關、學校禁航區,最快將於3個月內公告。
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認爲,鑑於無人機產業在跨域的整合應用上日趨成熟,諸如科技、物流、農業、藝術、災防、數據分析等各領域,也都有豐富的實績,因此市府將持開放的態度,希望有助於產業發展。
王銘德說,配合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的施行,市府已完成代中央公告禁限航區,全市除民航局原本公告的機場飛航管制範圍外,其餘中央機關提報的管制場域,包含:軍事設施、法院、監所、文史館、自然保育區、油電水等民生設施等共計64處,請飛友切勿闖入禁區,法人則可透過線上申請解除禁飛管制措施。
交通局強調,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內,如經查獲違規飛航活動者,違者依情節輕重,依法可裁處3萬至150萬元罰鍰;如因故造成飛航事故,更將衍生相關民事、刑事責任。
不過,雖然法規上路初期將先以勸導、驅離代替處罰,但交通局也籲請民衆進行飛航活動時,務必先確認是否身處飛航管制區以免觸法,相關資訊可上民航局或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網頁查詢。
王銘德也呼籲飛友,「安全飛行」是市府謹守的原則,飛友務必遵守相關規範,除了上述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其餘仍須遵守民航法及相關子法的基本操作限制規定,交通局也會進行滾動式檢討,以兼顧產業發展、公共安全及飛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