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岱粉專指館長黑道 陳之漢求償10萬元敗訴

臺灣基進北市內湖南港立委參選人吳欣岱。圖/取自吳欣岱臉書

臺灣基進北市內湖南港立委參選人吳欣岱,去年在臉書粉專發文指館長陳之漢是黑道,對此陳之漢提告求償10萬元及移除文章。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陳之漢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

陳之漢主張,吳欣岱去年12月在臉書「吳欣岱@臺灣基進」粉絲專頁上貼文指他「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羣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黃國昌已經淪爲館長之流,變成打手,真的很辜負過去學運期間很多人對他、對時代爲量的支持,更愧對自己的法律人身分。」

吳欣岱又發表,還是你(陳之漢)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小心一點,不然就直接包一包起來?」幾百萬就能耍流哦,難怪很多黑道都轉型開直播賣東西。陳之漢認爲,文章形容他是「黑道」形容原告,不實指摘開直播恐嚇他人,侵害名譽權,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命移除文章、在粉專刊登本案民事判決。

吳欣岱抗辯,陳之漢爲自願性公衆人物,曾接受媒體專訪時對於黑道標題未有任何反對意思,她的文章事對於陳之漢批評政府與黑道掛鉤及參與遊行,屬於合理評論,未侵害名譽權。

法院認爲,依文章內容、上下文脈絡,吳欣岱的文擇言論是針對陳之漢參與「黑道政府,蔡英文下臺」遊行,及陳之漢曾捐款公益之事的意見;陳之漢曾在媒體坦然面對自己過去的黑道歷史,「有前科」之人或黑道形容陳之漢,認爲是可受公評之事,請求無理由,判決陳之漢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