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1小時也要啪啪啪再趕回上班 渣男勾搭人妻「牀戰」6次
嘉義一名林姓男子和黃姓女子是工廠同事,由於共同操作機臺,聊一聊後雙方就互相喜歡,先後發生6次性行爲,其中一次更是趁午休時間騎機車回住處,由於只要5分鐘車程,所以1個小時後再馬上趕回去上班;事後黃女丈夫察覺兩人關係瞹昧,查看手機發現姦情,憤而提告!
林男和黃女是工廠操作機臺的搭檔,一段時間後雙方就互相產生好感,會擁抱及牽手,先後也在男方住處發生6次性行爲;後來是因爲黃女丈夫察覺2人關係曖昧,趁未注意之際查閱老婆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後,發現互動親密之聊天過程,進而追問林男,揭開一切。
判決書提到,林男與黃女互傳親密訊息,包含「想你的夜,真是難熬,可別忘了我們答應彼此的事」、「我不會討厭你,因爲我真的很愛你」、「我放不了你」、「真的好想你跟愛你,無法自拔」、「你專心一點開,我還想要娶妳」等等文字;但林男卻辯稱,當時黃女常常抱怨婚姻生活不幸福,會安慰她,「曾經共許一些承諾,約定雙方都各自離婚、分手後就要結婚」,僅是基於普通朋友立場給予安慰。
判決書指出,黃女提到2人是同機臺的搭檔,纔開始用LINE聊天,聊一聊後就互相喜歡,但自己已經結婚,而他有女朋友,僅能私底下交往,交往後就有發生性行爲;她也說出大約發生9次性行爲,但能記得時間的僅有6次,其中第1次是中午工作休息時間,由於他的住處離工廠僅需5分鐘車程,所以在那1個小時內發生性行爲後再馬上回去上班,另外5次都是在禮拜五晚上及禮拜六早上。
判決書提到,黃女指出,「我都會傳LINE向老公謊稱要去弄頭髮或回孃家住,其實是去找林男發生性行爲,因此從行動電話裡的LINE對話紀錄中就可以查閱」。
最後,嘉義地院法官審酌林男無前案紀錄,但明知同事已經有配偶,竟未能剋制情慾,數月內數次發生相姦行爲,破壞對方丈夫家庭及婚姻和諧,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俗,殊非可取,且犯後仍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之態度,判與與有配偶之人相姦,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