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印良品小料理匙塑化劑超標 迪卡儂水壺標示違規
無印良品小料理匙。圖/食藥署提供
無印良品料理匙塑化劑含量超標。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最新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稽查結果,無印良品臺東門市販售的產品,有5件標示不合格,共被裁罰5.7萬元,其中1款爲小料理匙,塑化劑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標,門市產品已下架並銷燬;另外,迪卡儂中山營業所的水壺,則是包裝與本體標示的耐熱溫度不符,遭罰4萬元。
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度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北區管理中心 主任鄭維智表示,製造業及販售業查覈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成品標示,共完成250件,其中238件合格,1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主要違規爲耐熱溫度標示不實、未標示食品接觸面材質名稱或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未標示耐熱溫度、未標示一次性使用或重複性使用或等同意義字樣。
抽驗含塑膠淋膜植物纖維類、塑膠手套、塑膠奶瓶、矽膠類及其他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等食品容器具共100件,檢驗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如螢光增白劑、塑化劑、嬰幼兒奶瓶等,以及蒸發殘渣、材質試驗-雙酚A、材質鑑別及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其中2件矽膠類產品初抽驗檢出塑化劑不符規定,經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均已無產品可供復抽驗,後續列入加強管理對象。
鄭維智表示,2款被檢出塑化劑超標的品項,分別來自無印良品臺東門市,以及彰化的優之館有限公司,其中無印良品的料理匙(小),檢出0.4ppm的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優之館的杯蓋矽膠貓耳朵10cm品項,則驗出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產品初抽驗結果不符規定後,已全面下架銷燬,無產品可供復抽驗,衛生局將業者納入加強追蹤列管名單,這次有2款矽膠類產品檢出塑化劑,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時要留意。
無印良品本次不合格品項共5件,包括小料理匙、2公升壓克力冷水筒、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方形及圓形矽膠製冰器,鄭維智表示,業者違規情節除1項塑化劑超標外,其他還有產品外包裝未標示塑膠材質耐熱溫度、外包裝標示材質「丙烯樹脂」,及本體打印材質「アクリル樹脂 Methacrylicresin」,其材質名稱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等,地方衛生局裁罰5.7萬元。
另外,迪卡儂中山營業所的水壺,未標示耐熱溫度;外包裝標示本體材質爲100%熱塑性聚氨酯(TPU),本體卻以壓印方式,標示50%TPU,臺中市衛生局裁罰4萬元。
鄭維智表示,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品質,應符合食安法第17條所授權訂定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不符合者依同法第48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另依同法第26條規定,經公告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淨重、容量或數量、國內負責廠商的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製造日期等資訊,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其標示、宣傳或廣告,經查獲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已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無印良品矽膠製冰器。圖/食藥署提供
無印良品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圖/食藥署提供
迪卡儂水壺。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