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號抵臺 別輕忽國際環保組織的建言

李武忠

綠色和平組織「希望號」抵達臺灣,該組織再度透過媒體呼籲臺灣漁政機關應積極檢視對漁船的管理措施與保育方案,拿出具體的行動和績效,以免因漁民一再從事非法漁業行爲損及臺灣國際形象,進而影響臺灣遠洋漁業經營運作,讓臺灣永續漁業宣示淪爲口號

持平而論,該組織對臺灣漁政機關行政效能雖有批評,但所提出海洋保育建言亦頗多值得參考之處。例如:應檢討對遠洋業者的燃油補貼,原因在於補貼對象多屬企業化經營業者,非一線作業漁民;應減少鮪魚捕撈量及設立保護區(2010年全球約有5,000個海洋保護區佔全球海洋0.8%),讓魚類休養生息;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研擬資源覆育策略;將永續漁業口號落實在實際政策擬定與預算分配等。

遺憾的是,我國漁政機關面對外界批評一貫採取發新聞稿強力反駁並強調臺灣是國際漁業模範生云云,只顧對內宣傳,不願虛心檢討改進,也未積極尋求對話溝通,化解歧見,對臺灣的國際漁業保育形象暨總體漁業發展明顯不利,最終受害的卻是無辜漁民。天柏嵐公司(Timberland)執行長傑夫‧史瓦茲(Jeff Swartz)在處理綠色和平組織抗議時所採取以合作代替對抗成功化解雙方歧見的作法,相當值得我國政府官員學習。

近年來遠洋漁業環境發生結構性變化,公海漁業資源已經趨於飽和,全球32%的魚儲量已過度捕撈或正走向枯竭。爲此國際間達成共識應透過嚴格的漁業資源管理包括:擴大漁業保護區設立、縮減捕撈配額、有效制約非法漁業活動、加強漁業資源養護等等,給海洋生物族羣休養生息機會;加以世界各國紛紛將經濟海域擴大至200海浬,以致公海漁場範圍受到限制,大部份需要透過與外國漁業合作,始能繼續維持作業,更增加我國遠洋漁業經營困難度。我國遠洋漁業確實亮起紅燈,必須重新定位漁業發展方向與調整漁業結構,才能因應未來國際漁業環境的轉變。

該如何調整,其實國外早有行動包括:調整漁業結構、減船計劃、爭取國際漁業合作、以共同投資開發代替入漁費繳交、加強專屬經濟區內漁業資源的覆育、實施政策性漁業補貼、輔導漁民轉營水產養殖業、休閒漁業及水產加工業、建立漁民養老保障度等,來提高漁民經濟收益。漁業大國的日本政府不僅鼓勵省能源與省人力型漁船的採用、推動海洋生態標籤、鼓勵當地居民共同參與守護大海的活動;發展低碳漁業降低漁業生產足跡,創造安全有活力的漁村,更利用國際貿易組織(WTO)和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平臺,來促進該國的水產貿易與發展,讓該國未來漁業發展能在兼顧資源保育與經營利潤下,順利邁向新的環境與挑戰。這些都是因應二十一世紀漁業環境複雜化的正確方向,也爲臺灣漁業未來點亮明燈

當然臺灣漁業也有自身的問題。爲了臺灣漁業的永續發展,政府應積極朝向加速漁業行政、科研及漁會人事改革與換血,培養一批致力於漁業永續發展的中堅力量;有效改善漁業經營及作業環境,讓漁民能安心作業,提高國人上船意願;建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漁業經營體,積極參與國際漁業資源研究及覆育等公益活動,提升正面形象;研發節能減碳的漁業生產方式,確保漁業健康發展;強化漁業組織功能,充分反映漁民需求;制定完善退場機制與社會福利,讓年老漁民能安享晚年。

漁業是臺灣重要產業,充滿挑戰卻也蘊藏龐大的商機。爲跟上國際漁業保育和資源管理腳步,臺灣產官學界必須從觀念開始作徹底改造,培養守法敬天的思維,全力改善漁業生產與生活環境,將重心移轉到沿近海與養殖業,做好漁業資源覆育與水土資源合理配置,以具體成績化解外界對臺灣的負面形象,讓臺灣漁業得以永續發展。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