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鈞受深交所處分,因擔任中國恆大董事期間涉嫌違規

新京報訊 5月13日晚,深交所發佈公告稱,經查明,夏海鈞在作爲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恆大集團(簡稱“中國恆大”)董事期間,涉嫌存在違反該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5條、第1.6條相關規定的行爲。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擬對其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開譴責的處分。

因無法與夏海鈞取得聯繫,深交所以公告形式向夏海鈞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並請夏海鈞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領取《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逾期未領取的,上述期限屆滿即視爲送達,深交所將依照相關規定作出正式處分決定。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