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執勤穿「長袖外套」遭勸導!員警當場痛毆督察 判決出爐
警政署2023年10月3日正式宣佈,即日起警察自行決定穿着長短袖制服。(圖 / 中時資料照)
臺中第四分局警備隊一名涂姓警員,去年值勤時因身着警用透氣外套,被督察組蕭姓警務員以違反當時《警察服裝規定》勸導應等下班時再換。對此,塗員心生不滿,竟徒手衝蕭員臉部揮拳,導致對方右眼眶挫傷,眼鏡嚴重毀損,爲此憤而提告並求償21萬元。法院日前審理,宣判依傷害罪判處塗員4月徒刑,另須再賠償1萬9050元精神賠償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塗員於2023年5月1日下午近4時、值班期間身穿警用透氣外套。督察組蕭員經過發現,認爲夏天本應穿着短袖,但塗員卻嚴實包裹,不符合警察規定,因此勸導他下班再穿。對此,塗員則稱自己患有焦慮症,並有醫師診斷證明,不過卻遭蕭員質疑焦慮症與穿着制服規定並無關連,該理由未被獲准。
提出的第一條理由未獲准許,塗員再表示自己的體質對冷熱命案,不過蕭員認爲他執勤時還是會吹冷氣、電風扇,因此駁回其申請,未料塗員竟心生不滿,隨即揮拳相向,打傷蕭員的右眼眶、鏡片嚴重受損。
另證人彭員指出,當天在一樓大廳發放良民證,正好聽見蕭員與塗員起口角,爭吵聲很大,再轉眼就看着塗員徒手攻擊蕭員的頭部約5至6下,甚至還打飛蕭員的眼鏡。彭員見狀,隨即衝上前制止並將二人拉開,不過蕭員仍未奇效,又再衝上來、伸腳踢蕭3至4下,直至更多的警員聞聲過來,確認蕭員的傷勢後並將塗員請回辦公室。
臺中地院審理,塗員對其犯行坦承不諱,也爲自己的毆打行爲向蕭員致以歉意,並向法官強調衝突的其中原因之一是「長期遭蕭男打壓」,而警局也因他穿外套一事要將他開除,才一時情緒失控,作出此等行爲。
刑事庭認爲,蕭員基於督導之職對塗員的穿着進行勸導,但塗卻使用暴力方式進行攻擊,除了嚴重侵害警察機關上下督導之關係,更造成蕭員身體傷害、眼鏡毀損,所爲實有不當,且事後一再辯駁並未構成妨害公務,犯後態度不佳。
民事庭則主張,蕭員求償醫藥費有依據,但眼鏡折舊後價格應爲三千九百元,另從塗員傷害手段、雙方經濟,以及家庭等情狀,判處塗員應賠償一萬九千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