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假車禍真毆打 判決出爐!嘉市議員林煒軒批:判太輕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兩度遭人制造假車禍,今年1月被撞後,遭對方追打成傷,嘉義地方法院今(29日)判決出爐,林煒軒直言判得太輕。(取自林煒軒臉書∕呂妍庭嘉義傳真)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兩度遭人制造假車禍,今年1月被撞後,遭對方追打成傷,嘉義地方法院今(29日)判決出爐,涉嫌教唆的郭男判1年6個月,出手打人的吳男、楊男判10個月,另與林煒軒達成和解的林江男判5個月徒刑,得知判決結果,林煒軒尊重司法判決,但也說判得太輕,說自己被楊男、吳男打到跪地求饒時,對方仍繼續施暴,凸顯傷害罪在臺灣是輕罪,未來有司法改革的必要性。
林煒軒今年1月28日與助理跑行程時,在嘉義市世賢路地下道時遭人制造假車禍追撞,林煒軒與助理下車查看時,先被吳男、楊男噴辣椒水、持甩棍毆打,當時林煒軒還被逼下跪,檢警事後追查,林煒軒去年11月間在市議會會館附近,也曾遭江男以相同假車禍手法造成傷害。
檢警調查,2次假車禍都與郭男有關,江男也說是受郭男指使教訓林煒軒,第一次假車禍後,郭男認爲江男教訓力道不夠,又聯繫目前在逃、遭通緝的林男幫忙,從北部找缺錢的吳男、楊男南下嘉義當打手。
嘉義地方法院今指出,郭男、江男、吳男均坦承犯行,楊男則否認,郭男因不明原因,欲傷害林煒軒,竟於江男傷害林煒軒後,又再次要吳男、楊男等人傷害林煒軒,顯見郭男爲主使者。
嘉院指出,郭男於審理期間,辯稱犯罪動機是因爲林煒軒害其議長選舉賭博輸錢,犯罪動機顯然不足以一再傷害林煒軒,認爲這部分,郭男並未完全坦承,依共同犯傷害罪,分別判處郭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另江男聽從郭男指示,以汽車擦撞方式造成林煒軒手、腳擦挫傷,考量江男已與林煒軒達成和解並賠償,江男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至於吳男、楊男分持甩棍、辣椒水攻擊林煒軒及其助理,吳男在警方訊問、偵查過程未坦承犯行,楊男則始終未全面坦承犯行,判吳男、楊男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林煒軒說尊重司法的判決,直言「判得太輕」,說自己都下跪了,對方還繼續打,且去年就曾用車子追撞他,根本是重複施暴,認爲這凸顯傷害罪在臺灣是輕罪,未來有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感謝這段期間檢警的認真辦案、社會的關心,他會秉持初衷,繼續爲鄉親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