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繞路遠硬闖鐵軌「右半身碎了」 超慘鐵工還要罰款10萬元
林姓鐵工因爲不想繞路,明知臺中市清水區臺鐵臺中港支線2K+581M是私設便道,仍騎車硬闖鐵軌,沒想到遭火車撞上,造成全身多處骨折,傷勢幾乎都集中在右半邊。臺中地院法官考量到他犯後態度尚佳,日前依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不想繞路,硬闖鐵軌遭火車撞成重傷。(示意圖/記者謝婷婷攝,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今年4月20日上午9時許騎車闖進臺鐵臺中港支線2K+581M便道,由南往北跨越鐵軌軌道;此時,賴姓男子駕駛的第7121次列車正要通過,他發現異狀後立即鳴笛示警,並試圖讓列車停止前進,但還是來不及閃避,右側車頭直接撞上機車車身。
這一撞導致林男受有右遠端股骨粉碎性骨折、左髖股骨脛移位性骨折、右側鎖骨未移位性骨折、右側肩胛骨粉碎性骨折等傷害。他事後坦言,雖然知道該路段禁止人車通行,但他不想繞路,貪圖一時方便纔會騎車闖入,沒想到就這樣被撞成重傷。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林男沒有其他犯罪前科,犯後態度尚佳,考量到這起事件並未造成火車脫軌、翻覆等後果,客觀上造成的危險尚輕,加上相信他經過這次事件應該知所警惕,不會再犯,因此依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還要接受4場法治教育、支付公庫10萬元,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