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社羣平臺免責權... 國會擬修法 三科技巨頭不同調
臉書執行長祖克伯(右)表態支持修法,但推特執行長多爾西(左)與谷歌執行長皮查(中)則以修法對企業與消費者影響重大爲由呼籲國會三思。圖/美聯社
臉書、谷歌母公司與推特等等三大科技執行長,週三出席美國參院商務委員會就1996年通訊規範法案第230條內容免責權修法提案所舉行的聽證會。臉書執行長祖克伯(Mark Zuckerberg)表態支持修法,但推特與谷歌執行長則以修法對企業與消費者影響重大爲由呼籲國會三思。
參院委員會提案修法的法條爲1996年通過的「通訊規範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 1996)第230條,該條法律主要爲科技平臺對使用者產生的內容提供免責保護。
參院商務委員會日前已經傳喚科技大廠執行長出席聽證會,三人也同意以遠端網路的形式參加。
根據三人提交的書面證詞,祖克伯表態支持修法,他表示,「爲了確保法令發揮其應有的效果,國會本來就應該修法,我們不認爲在這類重大的議題上面,全由科技業者來作出相關的決定。」
但推特執行長多爾西(Jack Dorsey)與谷歌執行長皮查(Sundar Pichai)則都雙雙表達反對。多爾西指出,「修改第230條規定將造成移除更多的網路言論,並對於我們處理有害內容與保障網民的能力產生嚴重的限制。」
皮查也說,「對於第230條任何法條內容的修改,國會議員應該要非常的謹慎,因爲這會對消費者與企業帶來重大的影響。」
由於正值大選,以川普爲首的共和黨陣營多次對社羣平臺表達不滿,指控這些平臺刻意壓制網路上有關保守、宗教與反墮胎的言論。
美國司法部已要求國會進行修法,縮減對於科技業者平臺內容的免責保障,川普也簽署行政命令要求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重新審查通訊規範法。
美國商務委員會主席密西西比州共和黨參議員威克(Roger Wicker)表示,「社羣媒體平臺長久以來在第230條的保護傘下,針對與他們理念不合的內容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