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47人案」宣判 僅2人無罪
多名外國外交官昨在香港高等法院外排隊,等候四十七名民主活動人士的判決。(美聯社)
香港「卅五+初選」行動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被控四十七人中十六人不認罪的案件昨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十四人有罪,另二人劉偉聰及李予信無罪,但港府律政司即時提出上訴。
「卅五+初選」行動四十七人,是與香港反送中運動相關、以香港國安法起訴和審埋的案件涉及被告人數最多的一宗。基本案情事關二○二○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民主派人士發動初選,目標是在立法會選舉中達到卅五席次以上。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發動大規模拘捕行動,其中四十七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四十七人中又有十六人不認罪。
港府律政司指控各被告組織或參與初選,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
控方指被告聲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法官裁定被告罪成的主要理由,是指無差別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迫使政府迴應五大訴求,屬違反擁護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爲爭取五大訴求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肯定達到「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指的「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被裁定罪名成立的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啓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樑國雄、柯耀林、餘慧明和吳政亨,他們會在六月廿五日求情。其中被告彭卓棋由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判刑被拒,連同其餘十三人被告需要還押,等候判刑。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劉偉聰是大律師,李予信是前公民黨成員,港府律政司立即就二人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本案審訊歷時一百一十八天,控方共傳召十二人作證,而不認罪被告中有十人出庭自辯。五月卅日的庭訊,法院外有數十人通宵排隊入庭旁聽,香港警方則派出軍裝和便衣警員及機動部隊人員在法院外戒備。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歡迎,說香港社會目前已回覆平靜,但若當初沒有當機立斷,香港就可能會踏上「攬炒十部曲」的結果,繼續有很多示威、制裁,導致社會繼續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