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大衝突 8人被控暴動判囚37-50月
2019年11月14日下午,衆多蒙面黑衣人在香港理工大學對出的暢運道設置路障,挖掘人行道上的磚塊堵塞道路。(中新社資料照片)
2019年11月發生香港理大沖突,示威者在理工大學外發起行動企圖阻礙警方執法。早前被控暴動的8名被告,22日判監37至50個月。
2019年11月11日上午, 大批蒙面黑衣人在香港理工大學堵塞出入口,阻止警察進入學校。圖爲校內星巴克咖啡店被暴徒打砸和縱火。(中新社資料照片)
綜合明報等港媒報導,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樑嘉琪判刑時指,暴動歷時約50分鐘,若非警方圍捕,示威者無散去跡象。事件牽涉逾2000名示威者,投擲了最少221枚汽油彈,規模龐大,破壞公共設施並影響民居。她考慮到案件的嚴重程度,以監禁57個月爲量刑起點。但由於被告年紀尚輕、審訊經歷新冠疫情要重新排期等作酌量減刑。
翻查資料,理大外圍暴動衍生17宗案件,連同本案已有200人暴動罪成,事隔逾4年仍未畫上句號,尚有兩案未判刑。
8名被告爲已離職消防隊救護員區啓泰(案發時25歲,下同)、的士司機陳俊宇(22歲)、飛機工程課程學生陳建希(18歲)、社區服務課程學生陳國庭(18歲)、地盤管工陳力圖(21歲)、廚師鄭子峰(23歲)、學生何頌賢(20歲)及商人何家堯(30歲)。陳俊宇聞判時擁抱區啓泰,有旁聽親友哭成淚人。
暫委法官樑嘉琪判刑稱,案發2019年11月18日晚上,約1500至2000人聚集油麻地窩打老道與鹹美頓街,示威者投擲共251枚汽油彈,並向警方照射雷射光;警方使用54發催淚煙、29發橡膠子彈及14發佈袋彈等,幾乎用盡彈藥。樑官強調,示威對附近居民、商店帶來不便,例如有小巴公司員工供稱受堵路影響,其中一條小巴路線無法正常運作,該小巴公司從1997年起經營,從未試過一天無收入。
樑官考慮暴動規模及個人罪責等因素,採納54個月爲8名被告量刑起點。樑官提及,本案原定2020年3月開審,新冠疫情下法庭停擺,重新排期至2023年11月開審。樑官稱被告要重新準備審訊,候審時工作和學業情況等有變,酌情爲8人減刑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