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行老闆扮柯南 警民合作偵破獲侵佔案
陳姓男子2月22日到臺南市安平區觀賞花燈,不慎將名牌高價位相機放在會場石椅上忘記帶回後,王姓男子涉嫌侵佔相機,王還拿到相機行以2千元要以低價賣出。楊姓相機行老闆起疑向警方詢問是否有民衆遺失相機,員警進而查出王涉案,警詢後今天依侵佔遺失物罪嫌函送南檢法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於113年3月1日受相機行老闆詢問,店內有民衆欲變賣相機,因有疑問而安平燈區近期是否有民衆遺失相機,經警方查找相關報案紀錄,發現確有失主曾前往他分局報案,該民衆涉嫌觸犯侵佔遺失物,警詢後函請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瞭解,陳姓失主2月22日晚間到安平賞燈,整理隨身物品時,不慎將相機放在會場石椅上忘記帶回,等到回家後才發現相機遺失,2月25日時前往新營警分局報案。
62歲王姓男子涉嫌侵佔相機後,王還拿到相機行以2千元要以低價賣出,相機行楊老闆因王因所欲出售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賣家通常會取回記憶卡,過程中並發現王不熟悉相機操作使用,也無法不知悉相機的資訊和來歷,因而起疑並向育平派出所詢問。
育平派出所獲報後,以相機相關各項特徵,及相機內最後照片拍攝時間等資訊縮小範圍,查詢報案紀錄比對,發現失主曾至新營警分局報案後,因而通知失主前來領回。
臺南市警四分局長曹儒林表示,員警見微知着,縝密破案值得嘉許,呼籲民衆拾獲遺失物應送交派出所,切勿意圖據爲己有以免有觸法之嫌。
王姓男子涉嫌侵佔他人相機,遭警方依侵佔遺失物罪嫌法辦,圖爲遭侵佔相機。記者黃宣翰/翻 攝
王姓男子涉嫌侵佔他人相機(左紅圈者),遭警方依侵佔遺失物罪嫌法辦。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