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爲八仙塵爆傷者提團訴 求償金額40億歷年最高
八仙粉塵爆燃造成不少民衆受傷,消基會今(3)日宣佈,經過一週義務律師團、會務行政等討論、整合後,將替傷者提起團體訴訟,爲受害消費者討回應有權益,只要傷者提供求償項目與應備文件,作爲求償使用,預估求償金額將達30億到40億元,爲歷年最高數字。
消基會指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原因事件,致使衆多消費者受害時,可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以自己名義提出訴訟。而八仙樂園瞬間粉塵爆炸,造成近500人受傷,已符合規定。
消基會表示,對於需要協助求償的死傷受難者,須家屬提供求償項目與應備文件等,如應具備當天入場券票根證明爲受害者,若無票根則可提出衛福部公告傷者名單證明,並申請保留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以作爲求償醫療費用、不能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等項目用。
消基會提到,原本個人提起訴訟要以求償金額1.1%作爲預繳裁判費,但透過消基會打團體訴訟,原告只要用消基會作爲代表,不論受害者求償金額多少,每個人的預繳裁判費爲6,600元,該部分將由消基會負擔。目前已有30到40人來電詢問相關事宜,預估求償金額將達到30到40億元,爲歷年最高數字。至於求償對象則包含八仙樂園以及主辦單位。
另外,消基會呼籲,消費者暑假安排休閒活動以安全爲重,從選擇到使用該設施,都應檢視其提供的安全管理、逃生設計、避難、急救措施等是否足夠,再決定參加與否。
▲消基會3日宣佈將爲八仙塵爆傷者打團體訴訟求償。(圖/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