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蝦賠償之爭
“嚴法官,幸虧聽了你的話,讓我沒有耽誤龍蝦的養殖時間,否則,如果一直與對方把官司打下去,現在哪有龍蝦賣哦。感謝你不厭其煩地調解,今年的龍蝦賣得特別好,感謝你了!”
小龍蝦上市的時節,站在養殖池塘口埂上,聽着小龍蝦養殖戶老劉發自內心的感謝。望着眼前池塘裡一番忙碌的景象,江蘇省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東雙溝人民法庭庭長嚴銀開心地笑了。
老劉是洪澤當地的小龍蝦養殖大戶,從事小龍蝦養殖多年。2024年3月中下旬,老劉像往常一樣,向承包池塘裡投放蝦苗,開始養殖小龍蝦。
4月上旬的一天,老劉去鎮農資店購買一些藥品,恰巧在路上碰到某漁藥公司的推銷員小李在推銷祛除水中青苔的藥物。小李身邊圍着一羣水產養殖戶,興致勃勃地聽小李講解藥物功效。
老劉心動了,邀請小李前往自家養殖池塘勘查並配藥,幾天後,藥物灑進了老劉的池塘裡。
但沒過多久,老劉就發現,池塘出現異常,池塘中的水草開始死亡,水質變差,同時,池塘中的小龍蝦也開始大量死亡。
“你們的藥有問題,我養殖的小龍蝦都被你的藥害死了,你必須要給我賠錢!”心急火燎的老劉找到小李。
“大爺,你先別激動,我們的藥沒有問題,你當時同一時間用了好幾種藥品,怎麼能確定就是我們的藥有問題呢?”小李否認藥有問題。
老劉一紙訴狀將小李告到法庭,要求賠償其損失。
由於當時沒留下什麼有效證據可證明雙方責任,這讓案件審理增加了難度。嚴銀查閱了大量專業資料,針對損失發生的原因、影響損失大小的因素等情況進行了實地走訪並詢問了其他養殖戶。經過調查瞭解,嚴銀覺得此矛盾可調解解決,遂決定先進行“背對背”調解。
嚴銀先找到小李,告訴他:“小龍蝦的死亡確實是使用了你的藥品之後才發生的事情,所以現在還不能確定這與使用你的藥品無關係,你還是要擺明個態度,積極主動幫助老劉挽救損失。”“其他家也有用我的這個藥品的,也沒出這種問題啊。”小李不服。
“雖然別人家的與老劉使用的同屬一個品牌,但屬不同批次,結果不能相提並論。”嚴銀根據調查到的事實,點出小李理由的漏洞。
最終,小李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接着,嚴銀找到老劉,一邊安撫他的情緒一邊解釋:“我已和小李說好,他已經答應盡力幫你挽回損失,不如先拿了賠償金,再買些蝦苗,儘快趕在4月底之前放進池塘裡,不影響上市銷售,你再認真考慮考慮……”
就這樣,在嚴銀多次耐心說服下,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並握手言和。小李同意支付3萬元賠償金,老劉也重新購買了蝦苗放進池塘養殖並獲得了豐收。(趙德剛 費蘇皖)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