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媽媽廁所產子 父當嬰屍拋河
高雄嬰屍丟入前鎮河案,消防隊員7日繼續潛水打撈,卻苦無結果。(柯宗緯攝)
19歲呂姓女子未婚懷孕,瞞着家人,6日在住家馬桶產下嬰兒,發現孩子疑似沒有氣息,向家人求救,呂父擔心成街坊笑柄,慌張將嬰兒以毛巾包裹裝進塑膠袋,並放入磚頭,騎車丟入前鎮河,警、消獲報經2天打撈仍無所獲。高雄地檢署訊後將呂女父親、祖母均列殺人共犯,分別諭知以5萬、3萬元交保,少女則因住院未作處分。
怕成街坊笑柄 急忙丟棄
警方調查,呂女有一交往2年的男友,她去年高職畢業,今年初懷孕,但最近男友失聯,警方查出其男友今年10月因詐欺罪入監服刑。
呂女父母離異,她與爸爸、弟弟、祖父母、伯父同住,她懷孕期間想盡辦法「藏肚」,但家人覺得可疑曾詢問是否懷孕,但她否認,懷孕9個月也從未做過產檢。
警方表示,呂女6日下午以爲肚子痛,在自家1樓蹲廁所,10多分鐘後,產出嬰兒,頭上腳下、不哭、未睜眼,疑似沒生命跡象,嚇得她急忙向73歲阿嬤、46歲呂父求救。
呂父擔心女兒未婚產子一事曝光,以毛巾包裹嬰兒後,裝進塑膠袋,傍晚5時55分騎車出門,隨手拾起路邊磚頭放入塑膠袋,接着在鎮興路60巷附近,把袋子丟入前鎮河,晚間6時06分返家,全程僅9分鐘。
呂父返家後,開車載呂女及母親前往醫院,醫護人員發現呂女有自然產撕裂傷卻不見嬰兒,於是通報警方。警方詢問時,呂父坦言是他將嬰兒丟棄到前鎮河。
生前死後落水 罪責有別
呂女阿嬤昨見媒體上門,直說「金見笑」,孫女畢業後在家待業,大多待在房內,家中沒人知道她懷孕,直到她呼救後,家人看見廁所滿是血跡,馬桶還有嬰兒,才知道此事。
警方指出,本案關鍵是嬰兒爲生前落水、或死後被丟入河中,刑責差很大,將左右未來案情走向朝遺棄屍體罪或殺人罪偵辦,正持續打撈以釐清案情。
由於前鎮河河水混濁、河底淤泥多,加上嬰兒體積小,猶如大海撈針,將於今天上午9時再次打撈。
據悉,前鎮河全長約20公里,呂父供稱將嬰屍丟在鎮興路60巷處,該區段爲河域下游,參與搜救的消防人員表示,研判棄屍地點不會丟太遠,因此在離岸15公尺處,以扇形及圓型的50公尺範圍內持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