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遭爆帶23瓶私酒返臺? 媒體人質疑:這爆料一聽就覺得怪
針對蕭美琴日前遭爆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23瓶私酒查驗,媒體人黃𬀩瀚表示,爆料者提供的資訊讓他「一聽就覺得怪」。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駐美國代表、準副總統蕭美琴日前遭爆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23瓶私酒查驗,且外交部及財政部皆協助辦理,引起外界關注。對此,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於個人臉書表示,爆料者提供的資訊讓他「一聽就覺得怪」。
黃𬀩瀚說明,近日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臺,形同「私煙2.0」的新聞出來時,自己第一時間想知道的就是「規定是如何?」他指出,根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駐外人員回臺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對於爆料者提供「清單」,指控蕭美琴「企圖」帶回價值3萬6千元的23瓶酒,並可能準備私賣,「情節離奇,我一聽就覺得怪」。
黃𬀩瀚表示,23瓶酒,價值3萬多,拿回臺灣大概也只是喝掉、宴會用或餽贈親友,質疑道「去賣?一個副總統當選人?可能嗎?」他強調,若運回整貨櫃,幾百箱、上千萬,再指控說拿去賣,那他就不覺得意外,並坦言「3萬多的酒拿回臺灣賣?也難怪府方高層跟外交部,初步懷疑,這是『認知作戰』」。
黃𬀩瀚提及,有過先前「私煙案」的經驗,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得冷靜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再得到自己的答案。黃𬀩瀚說明,有關此案,財政部跟外交部都對外說明,駐外人員按照規定回國辦理自用物品運回,蕭美琴的酒品提供了清單,外交部出公文請求「免查驗」,而非「免稅」,因此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一切照規矩。
針對此事,財政部長莊翠雲22日表示,去年就有55位駐外人員回國也是採取同樣情形辦理,並沒有不同,這「沒有任何特權」,完全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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