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氣情人分手後拆廁所還掛失支票 害前女友領嘸錢又吃官司

彰化社頭鄉蕭姓男子,和前女友甜蜜搬至租屋處同居,不料兩人大吵後分手,他陸續把東西搬走,還拆走水龍頭、門把喇叭鎖、流動廁所,甚至害前女友吃上侵佔支票的侵佔罪官司。(資料照)

情到濃時闊氣甜蜜蜜、分手瞬間變臉超小氣。彰化縣46歲蕭姓男子,前年底開着前女友的車發生擦撞,他主動拿出支票要給前女友修車。不料分手後,他竟拆了同居處的門把、水龍頭,和流動廁所,甚至將支票掛失止付,讓卓女平白吃上侵佔罪官司,面對檢警偵訊調查,她氣得反告惡搞的蕭男誣告;彰化地院近日審結,判蕭男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得易科罰金,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2018年12月5日晚間8點多,蕭男開着卓女的車子載着卓女出門,卻在社頭鄉內出車禍,蕭男闊氣的將手邊一張韋姓男子開給他的支票拿出來,要卓女拿去支付車損修理費。

不料兩人因細故大吵後鬧翻要分手,3天后的12月8日,蕭男開始前往兩人同居的愛巢陸續搬東西,隔天又去拿走水龍頭、喇叭鎖,12月10日甚至帶了工具要去拆廁所,蕭男卓女兩人又因爭吵起衝突;蕭男還因卓女不接他電話,陸續傳Line訊息指,「我晚上廁所要拆掉」、「你跟我拿那張28000的票我要去報遺失」、「我要去警察局報案了,票號我已經給警察了」。

根據檢警調查,蕭男實際上是前年12月13日纔到陽信銀行社頭分行申報支票遺失,掛失止付,並非直接前往警局報案。而卓女因而被檢警懷疑涉嫌侵佔蕭男遺失的支票,讓檢警白忙一場,彰化地檢署確認卓女無辜,不起訴處分,也讓卓女決定反告蕭姓前男友誣告。蕭男雖然一再辯稱,均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認爲,蕭男與卓女原爲交往的男女朋友,從租屋處搬離個人物品後,更進一步陸續將使用中的水龍頭、喇叭鎖、流動廁所等物品拆除,這些物品變現價值不高,卻可能造成原本住處使用者生活及經濟上不便。

法官審酌,兩人爭吵後,蕭男爲了不讓卓女領到支票款項,明知支票未遺失,卻逕向銀行申請掛失止付,且轉報警察機關協助偵察侵佔遺失物動機,使得卓女無端遭受司法調查,更浪費司法資源,犯後飾詞否認犯行,故作如上刑度量刑,以示懲儆。